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指明了前進方向。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對規范和完善基層治理體系,增強基層依法治理能力,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明確了具體目標,充分彰顯法治在基層治理中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新時代“楓橋經驗”,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經驗,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國實現“兩大奇跡”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已成為“中國之治”的亮麗名片。8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聽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兵團工作匯報時,對新疆各項工作取得的成就給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準群眾訴求,及時解決基層群眾的困難和矛盾。這是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對更好建設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生態良好的美麗新疆提出的更高要求。我們要牢牢把握新疆在國家全局中的戰略定位,扭住工作總目標,把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落實到新疆工作各個領域,把依法治疆實踐不斷向縱深推進,夯實基層治理的法治基石。
“楓橋經驗”是我們黨帶領人民群眾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創造的寶貴經驗
20世紀60年代初,我國面臨著嚴峻的國際國內形勢,為了鞏固好人民民主專政政權,進行更好的社會主義建設,1963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決定,在全國農村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并在浙江諸暨、蕭山、上虞等縣作為試點,充分發動人民群眾的力量,堅持以說理教育的方式,采取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方式對“四類分子”進行改造,該經驗得到了毛澤東同志的肯定,“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就此形成。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社會急劇轉型,矛盾糾紛明顯增加,基層社會治安問題日益嚴峻。楓橋干部和群眾創新社會管理辦法,堅持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協同治理社會治安,將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最大限度地預防矛盾激化,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楓橋經驗”成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典型。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出系統部署,形成了社會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楓橋經驗”先后被寫入《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特別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全會審議通過的形式寫入《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代表著“楓橋經驗”已經成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機組成部分。
綜上所述,“楓橋經驗”是一代代中國共產黨人在法治建設中創新社會治理的有益探索,蘊含著依法治理社會的深刻哲理,對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寶貴的啟示。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經歷了從經驗到理性、從做法到方法的深化過程后,實現了轉型升級,已成為指導全國基層社會治理的方法論。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基層社會治理的成功典范
“楓橋經驗”自誕生、發展以來,已成為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的一面亮麗旗幟,是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充分發揮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的樣板。從20世紀60年代初“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經驗,發展到今天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新經驗,已然走出了一條特色基層社會治理新路。“楓橋經驗”在不同歷史背景下持續探索、優化創新,內涵不斷豐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對于新時代充分發揮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深入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實踐研究,貫徹落實依法治疆部署,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2013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50周年大會召開前作出重要指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不僅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提出了新要求,而且將“楓橋經驗”納入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整體戰略部署,使這一基層治理經驗上升為普遍的法治規則,轉化為社會治理中具有普遍意義的法治模式,賦予“楓橋經驗”新的生機活力,促進該經驗在全國范圍的基層社會治理中推廣和應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取得歷史性成就,“楓橋經驗”已從區域性的經驗探索創新發展為以法治為基礎的基層治理方案,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人民實際問題,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成功典范。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防范化解社會風險的最佳方案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預防化解矛盾風險提出了目標要求和方法路徑,極大地豐富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時代內涵,成為新時代防范化解社會風險、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平安和諧的重要法寶。當前,新疆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在適應新疆新形勢新任務的迫切要求下,最關鍵的就是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推進依法治疆進程,著眼于長治久安,高舉法治旗幟,用好法律武器,提升法治化水平,筑牢穩定的法治基礎。
人民性是習近平法治思想最鮮明的品格。“楓橋經驗”來源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是“良法善治”的重要實踐。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也是黨處理各種復雜問題的法寶。走群眾路線,依靠人民群眾,一直是“楓橋經驗”得以傳承與發展的重要基因。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就是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基層治理,實現干群協同治理新格局,讓各族群眾共享法治社會建設成果。要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機制,把開展反恐反分裂斗爭與推動維穩工作法治化常態化結合起來,以問題為導向,堅持政治引領、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強基、智治支撐等“五治”工作新要求,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扎實推進事關長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礎性、長遠性工作,積極解決各種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不斷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走深走實。
(作者單位:兵團黨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