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只為取悅自己
讀書,仿佛一直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我們一直是為了一些目的性而讀書,取悅別人而讀書。其實,如何在生活中取悅自己,才更重要。
小時候,我并不是愛讀書的孩子,我更愛看動畫片和影視劇。我不像一些朋友從小就啃一些什么《紅樓夢》《三國演義》,上初中就開始大仲馬,高爾基,雨果。那時候我沉浸于童年的快樂中,讀書對于我是一種懲罰。可是每周我都有必須要坐下來閱讀的時間。因為我訂了學校的幾份報紙。據說媽媽經常看到我把一堆報紙攤在地上認真閱讀,那樣子令人忍俊不禁。其實我不是愛讀報,我只是覺得那是用錢訂的,不讀好浪費。好吧,即使是這么一個可笑的理由,至少也開啟了我的閱讀之旅。
當有一天我真正意識到我愛上閱讀時,雖然望著茫茫書海,感覺力不從心。其實我真正開始閱讀也就是這幾年的時間,仿佛長大了成熟了一些,才漸漸意識到自己該有什么樣的興趣愛好,該活出什么姿態來。
一段時間里,我追求閱讀的意義。總覺得買一本書,看完后得到很大的提升才算是物盡所用。直到后來偶然聽到一句話,“一本書如果有一頁紙甚至是一句話,你受益了,那便是盡到了這本書的義務。”我不再去糾結一本書帶來多少知識,而是去感受與一個人的靈魂交流。每一本書的作者都有它的思想,都有他要表達的意思。當然,挑一本好書很重要。與一個偉人交流要比和一個平庸人的交流要好太多。
看一本書的時候,我心總是想著快點看完,知道那個結果。就像電影《當哈利遇上薩麗》中的哈利說過:“我買了新書總是先看最后一頁,這樣的話,如果我在看完這本書前然后死去,我就能知道這本書的結局是什么了。”我聽到哈利這句話儼然一笑,這家伙很對我的味。我就是那種買來新書必須看個開頭然后迫不及待的擼結局的那種人。可當我知道結局是什么以后,中間的過程變得索然無味。我就在這種自相矛盾中度過。就像你從一出生,便看到了你的一生,幾時上學幾時結婚幾時生子最后怎樣死去,那么你的人生便會過的毫無生趣了吧。如果不知道結局,那么未來就像潘多拉盒子里的巧克力糖,永遠會變化出你不知道的模樣,這叫做驚喜。我知道我的缺點,性子急。我要學會試著慢下來,學會泡一杯茶,找一個舒服的沙發靠下來,一頁頁的翻著書,我不是為了讀完這本書,不是為了學到什么,而只是為了享受它每一頁的驚喜,享受當下。
一開始挑書時,很愛跟隨潮流,暢銷的好評的被列為首選對象。還很喜歡去發掘別人推薦的書單,恨不得把書單里的書都買回來閱讀。其實看過以后,發現有些不過了了,有些并不適合自己。其實不必為流行而左右,而要自己去選擇去發現自己的興趣愛好。書單這個東西還真不是能靠別人推薦的,因為人人都有自己的書單。可以去看一些口碑好的經典,但那本經典你也不一定能讀的懂。有些經典你在這個年齡段不一定能明白,也許放一放吧,以后的某個時間或許三年五年或許十年,你再拿起它來,會看到一個驚喜的世界。適合自己的書,永遠是你根據自己的喜好慢慢摸索而挑出來的書,而不是書單。
哲學家叔本華說過,人人都在生活,好像生活在同一個世界上,但是實際上每個人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樣的。每個人都有只能按照他的內心世界的限度來看世界。如果你的心中完全沒有東西,在外部世界無論多么豐富,你都一定熟視無睹。你是一個心靈豐富的人,那你看到的世界會是一個豐富的世界。每一本書都是一個寫作者的世界,走進這個世界里你會看到各種不同的人生和不同的感受。
讀書,也許短時間內帶不來什么變化。但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可以從中得到點營養。有人問,我讀過很多書,但后來大部分都被我忘記了,那閱讀的意義是什么?答: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吃過很多食物,現在已經記不起來吃過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們中的一部分已經長成為我的骨頭和肉。閱讀對思想的改變也是如此!
讀書,還是要從興趣出發,畢竟生活這么艱難,何必要委屈自己,去讀那些讀也讀不懂的大部頭。讀書,只為取悅自己。愿我們都能在閱讀的路上走的更遠。
寫作:應當是件快樂的事情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愛上寫作的,最早時應該是從寫日記開始。寫作于我最早只是一個私密的宣泄,表達內心情緒的出口。買來漂亮的日記本,開始記錄心情的時候,總有說不完的話,總是有筆的速度跟不上腦子的時候。在那個年代,還沒有電腦,筆是最忠實的記錄者,一切就這么自然而然的開始了。
寫作的開始,沒什么特別的想法。只是想記錄一下生活。翻看幼時的日記,會覺得很好笑,又會感嘆時光荏苒。記錄的無非是一些日常生活,吃喝,小心情以及認識交往,開心的不開心的,一一記錄再案。因為比較晚熟,所以并沒有什么很深的思考。但就是這簡簡單單的一筆一劃,伴隨我走過童年,少年,來到青年。我喜歡看我以前的日記,那個仿佛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的我。仿佛在看另一個人從十來歲長大到二十來歲的思想。一些小事情甚至我都不記得了,卻清晰的出現在我的日記本里。文字永遠不會騙人,所以我喜歡日記這種形式。比較正式一點的寫作,算是作文課了。總是被當作樣文念出來的時候,內心難免泛出小欣喜,這就是寫作最初帶來的快樂。
近年來,因為一些原因,漸漸埋藏了寫作的夢想。在人生的長河中開始碌碌無為的走過,忙的時候閑的時候,總會想想,也許有一天我會有一天拿起筆繼續寫作吧。我會寫出美好的小說,散文,雜文。。。。寫出好多好多感受。相信這是許多人都做過的夢。可是夢,如果只是想想的話,那就永遠只是停留在幻想了。所以,終于開始提筆寫作。算只是激勵自己,也希望更多熱愛寫作的人能夠看到。督促自己不再只做寫作的夢,而是,真正的做寫作這件事。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寫作這件事,也需要長長久久的堅持。時光和閱歷可以賦予人特別的禮物,而好好享受欣賞這禮物,你還需要一支筆來記錄下這些時光,以待年老時翻閱。也許就是在這么一個涼爽的秋日里,滿頭白發的我坐在一棵大樹下,坐在搖椅上,翻看著你年輕時的字跡。原來,你的人生是這樣的走過。不再只是模糊的記憶,而是文字中的痕跡。我是一個記憶力不好的人,我因為怕忘記還有怕這個世界遺忘而寫作。寫下我對于人世間的感悟,留下我對這個世界的每一天的記憶,這些都是我的美好憧憬。
我真正開始用心來琢磨寫作這件事,大概也就是這半年時間。開始寫公號以后,才真正意識到自己文筆的貧乏。我是一個看書少閱歷少的丫頭,我單純無知地活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里,我好像不是那么了解這個世界。我開始研究自己究竟應該怎么寫作,應該寫些什么。字數,從來不是我擔憂的問題。文科出身的我,自然而然的可以寫出很多字。可是寫出至少讓自己滿意的東西,都不是那么容易。也許是對自己太嚴苛了,也許是真的開始看過別人的文字才知道自己多么的不足。總之,我寫一篇自己覺得還能勉強看的文章都要好久。其實,這應該是一個怪圈。看別人有著每日一練的習慣。其實,我應該要學一學這種吧。每日一練,也不見得會寫出很好文字。可是文字應該是越寫越能知道自己的長處與短處的。像我這種遲遲不敢下筆的人,總在腦子里想很多卻不能行動的人,也不會有長足的進步。無數人都說過,怎樣才能寫出好文章?多寫多練。
寫作,往往會寫不出來。會變成一個挺糾結的事。據說大作家也曾因為卡殼,憋不出一個詞語而在屋子里翻騰。日常里想選題,寫東西,好像若是想要言之有物,不比之前的游戲之作,便不是那么容易。可是,久而久之,這件事會變得不快樂了。
我還是喜歡提筆就寫的快樂。就像這篇文章,我根本不用構思什么結構內容,我只是在進行一個話題的傾訴。相比較來說,我更愛這種寫作。但我知道,文章講究行文結構,這種絮叨的傾訴往往不是別人愛看的,更有一些私有性質。所以我想寫作應該是一半一半的。往往私有文別人覺得很真實反倒不錯。蘇軾的詞大家應該很熟悉了。可是那時候寫詩才是正統,詞是不上道的,只是詩人們沒事抒發感情的。想必那時候蘇先生也是沒事抒發感情就來一首詞。他的詩我還真沒怎么讀過。流傳下來的更加為人稱道的確是宋詞。所以有時候不經意的隨便嘮嘮也應該是一篇好文吧。亦或許有些人不適合寫那種特別正式的議論文。就像我這種淺薄的小腦袋瓜子能憋出什么觀點來。
因為快樂而去做一件事,而不是功利性。就好像一句略口號的話,為了藝術而藝術。其實,我們只是為了寫作而去寫作。把事情變簡單了,其實每一個人都可以寫作,人人天生即作者,因為每個人都可以用文字來記錄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必追求過度完美,不去追究每一個詞,而是從心出發,表達出自己所要表達的東西,這也許就是我所理解的寫作魅力。
寫作的道路上我還需要多多探索。也許世界上最不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路還很長,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