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一個彈窗,說到天津爆炸事件的犧牲的消防員年齡最小是18歲,其姐姐不敢告訴母親。我就只看了這個標題,就感覺很痛心。消防員的本職說到底就是救人,但是這救人的前提不是一命換一命,如果以這個標準來定義消防員,那么想當一名消防員的人會越來越少。救人應該是在自保的前提下進行的,社會不能用這種一命換一命的“高尚”道德思想去綁架人們的認知,每一條生命也值得被尊重,在危險的情況下,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挽救更多的生命是愚蠢的想法。這跟自私、跟懦弱是完全沒關系的,這僅僅是因為生命啊!每個人都有尊重自己的生命的權利,當然也有為生命犧牲生命的權利。但如果消防員是流著淚進戰場的話,我是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有關部門應充分認知消防人員的職責所在,且一線的指揮人員更應充分認知救護工作的前提,并加強對不安全因素分析的能力,以避免更多一線人員的犧牲。
為生命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