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刷豆瓣的時候,看到一張圖,一個流浪老人坐在路燈下,裹著破爛的被子,忘我的看書,旁邊一條狗忠誠地陪伴著。整個畫面很美,讓人內心生起一份敬意。
但是,我旋即一想,讀書有什么用呢,即使他忘我地讀書,又能在這個現實的社會獲得點什么呢?稍微體面的工作?大學老師的資格?一套房子?哪怕一個非常普通的工作或者獲得一片面包呢。但,依據圖片的情況看,他都沒有,他即使讀了很多書,至始至終在這個現實的社會,都只是一個流浪者,沒有任何物質上的收獲。
那他為什么還要看書?
帶著這個疑問,我往下刷屏幕,看到了一張圖,圖片上有個路邊的圓球狀石頭,上面畫著天真可愛,充滿童趣的哆啦A夢。突然就明了,讀書,對內心有用,對精神有用。書里的世界豐富多彩,看到世界的方式多種多樣。如果不讀書,流浪老人就是一個單純的比較片面的流浪者,是作為一個孤冷可憐的社會角色。但是讀書之后,流浪老精神世界充盈,他有很多種對世界的看法,有很多思想,他可以在所有看法中凝結出自己的獨特的活法。他可能會選擇充滿童趣的生活,保持天真,能夠注意到路邊的哆啦A夢。
所以,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么呢?是追求物質充沛的生活重要,還是追求精神豐富的生活重要。我沒有答案。因為我處于物質匱乏的處境,我沒辦法超脫,所以,一定要一個看法的話,我選擇在忙碌的物質生活中,堅持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