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將你逼得走投無路的時候,你還有最后一條路走,那就是犯罪,永遠記住,這并不可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馬雅可夫
老祖宗古話講:“士可殺不可辱”!不可,辱。今天被山東聊城的“辱母”事件刷熱點,一直關注到現在。看完新聞有種深深的無力感,胸口呼吸有點悶。如果犯罪成為一種救贖,那么這樣的犯罪該受到什么樣的法律懲罰?
換位思考,如果我是那個孩子,自問,是否會拿起那把水果刀刺向對面那個“凌辱”自己母親的人。可以沒有思考給出肯定答案!我會!我一定會拿刀尖刺向凌辱自己母親的人,雖然我害怕,雖然我也知道,這一刀下去,自己的人生可能被扣上“犯罪”的標簽。
相信很多人換位思考后,都會有同樣的選擇。因為這樣的選擇,是一種“本能”,是一種天生被給予的反應。就像在災難面前,人會潛意識的保護自己所愛的人。這種本能是人與生俱來的能力和行為傾向,人之本性。
我想,當那個22歲的男生,懵懂青春的年紀,本來應該在美好的環境和事物里慢慢成長。他卻要用自己的本能去保護自己的母親,而這一種本能的反應,本該是一個救贖,卻也潛伏著一場犯罪。當他拿起水果刀刺向那個凌辱自己母親的男人時,他的腦子里,應該沒有分辨自己是否在犯罪的能力和邏輯,他的腦子里,只有被激怒的保護欲。
我沒有法律知識去為這個孩子辯解,他是否屬于正當防衛。當法院給出無期的判決,讀完法院的判決依據,自己倒吸一口氣,在心里憋了一口涼氣,腦袋炸開的無力感。后來看到這個熱點新聞下,被很多熱心網友請求改變判決種種留言,又覺得這個事件在法律原則的探討背后,多了一些聲音。這些聲音不是冷漠的評論,而是對于司法判決的參與聲。
這些探討,證明人心。
我個人,堅信依法治國的原則性道理。在人的15個本能反應里面,有一種,叫做公民權。他是每一個公民對服務公共和社會公正的渴望。
對于母親被11“人”凌辱的畫面,很多細節文字,有“惡意打罵、裸露下體”這樣流氓行為。道亦有道,每一行有每一行的道義和規矩。高利貸這樣的灰色行業,暫且不去定義它存在的性質。但以如此凌辱方式,當著孩子面去“討”母親的“債”。我想,人性,何在?這些地痞流氓,先用蔑視法律的“流氓”手段去挑戰人性的尊嚴和底線,這一刀,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血淋淋”的教訓。
人命關天,人性大于天。當人性被赤裸裸踐踏在法律面前,當警察抵達現場,瀆職的執法。
這個社會,會好么?就事論事,就理論理。當一個法院的判決,被刷成熱點時,至少這樣的關注度,證明這個判決存在的不合理性。有一句老話叫做,公道自在人心。如果法律不能給老百姓一個公道的說法,那么人心如何在天朝法制社會里面尋找該有的安全感。若是法不服眾,法不可依,一顆中國心應該放在哪里?
我相信,這個孩子刺向的那一刀,他自己內心痛苦萬分,也無比掙扎。母親被極其凌辱,心中怒火如江河奔騰,難以平復。烏鴉反哺,護母心切。他不愿“殺”誰,滿手沾血。更不愿“犯罪”,觸碰法律制裁。
這場犯罪的救贖判決,希望“救贖”的意義更真實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