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期奇葩說《婚姻法該不該改成七年有效期》,正方觀點是,認同7年的有效期,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論證:首先指出婚姻的本質是契約關系,不實行終身制有利于婚姻關系的保鮮,雙方把每一天當做末日來看待,會倍加珍惜彼此。其次,婚姻中各方是獨立的個人,如果婚姻不幸福,7年的有效期可以使彼此解脫。再者,婚姻設定有效期會使雙方更加克制,而不會肆意放縱。反方對以上問題進行了駁斥,首先,婚姻的七年制會讓人有不安全感。其次,婚姻7年制會產生許多家庭問題,老人,孩子。蔡康永反方結辯,不應該從立法去干涉婚姻的期限,這是我們自己的家事,法律不應該是個大家長的角色,節目完結,引人深思。
我個人認為,奇葩說的節目做的特別好,這個節目不僅為我們提供了多緯度思考問題的范本,讓我們了解不同人的立場,顧及到不同的利益考量,而且讓我們感受到了語言的魅力,巧用言辭的曼妙之處。很多時候,我們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關乎價值觀的問題,更多的時候面對的是一種是有益還是無害的選擇,這時候就需要運用到辯論,我們通過立辯論駁的各個環節的交鋒增加自己的說服力,使得自己的觀點更明朗,論據更充分,最終讓人信服于你,得到認可,這便是辯論的意義所在。將其運用到法律上,便是依靠證據尋求事實,運用法律找到依據,找出對方的瑕疵,達到支持己方的目的,只是法律辯論似乎更要求論點與論據之間嚴密的邏輯關聯,事實和證據之間真實的客觀存在,法理和情理之間更清晰的界限,法律之手是溫情的也是冷漠的,因此法律辯論不能一味煽情,而應該更加客觀,最終才能反映真實,做到實質和程序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