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生活中理想的另一半,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難尋難覓,可遇而不可求,確有一點賭性在里面。
打官司找律師,除有一些賭性外,更有一種捉霧里看花,難識真偽的惶惑,選錯了,結果有時卻是我們輸不起的。
日前,一名司機朋友,駕車將人撞成重傷,醫治無效死亡。按《交法》規定:致一人死亡或重傷,將追究刑事責任。被開除公職是司機不愿接受的事實。為爭取最有利的審理結果,他與家人當即優中選優。聘用的一名聲名顯赫,具有多個社會身份,頭銜眾多的律師:聘用合同簽訂后才發現,他同時接手的案件至少有五六起。打電話聯系時,不是在開庭,就是要會見當事人。約談事情絕大多數都是用手機交流,要求面談也總是一推再推,還由他指定時間。當事人第一次被刑事拘留后,他為辦理過取保手續曾去過交警隊一次,就連行政復議結果,也是一直沒去取。因事故雙方已達成諒解,對社會也沒有什么危險性,按法律規定檢察院可以批準逮捕,也可以不捕。事實是當事人第二次進了看守所。執行交警和檢察官明確表示,如果檢方看到《諒解書》,是不會批捕的。
當家人質問律師時,他稱打電話一直沒人接。還反問“你認為律師會有那么大的作用嗎?”家人反駁道:“如果你去檢察院呈送《諒解書》,檢方仍然批捕,是盡力而沒有效果,是可以接受的;但事實是你沒有履行義務,交警和檢方都說不應該批捕。”
合作中止,律師全額退還代理費。
費用退還了,可最富貴的時間和時機卻再也找不回來了。合作的結果,讓家人無言面對。當今的司法體制下,誰都不會把律師當成救命稻草。但事在人為,請個好律師對于拿到最好審理結果總還是必備的要件之一。職業律師對于法律的掌控程度是常人所不及的,當職業操守出現問題時,再高的才又有什么用呢?管中窺豹,的確不能以偏蓋全,好的律師肯定是大有人在。但我不知道你在哪兒?你是誰?
有一現役軍人,自學法律,通過了司法考試。日前,見到他時,已是一名職業律師。聽他的娓娓道來,感受到了他的真誠和耐心。沒有把握的事,他也總是直言相告。作為朋友無疑是可靠的,咨詢咨詢也是件樂事,但如果真的讓他代理案件,總還是有些不放心。
有一購房者,在南方購房,因已付的首期款有爭議,去之前,在網上查找知名律師,找到了一位口碑比較好的律師,電話無法打通,就按網上查找到的地址趕了過去,卻早已搬遷。此后,按開發商指定簽訂合同后,又被告知:合同需統一蓋章后郵寄,郵寄丟失自負其責。萬里迢迢,實在不能頻繁往來,只得請當地請了一名律師,只負責代理郵寄,代理費兩千元,確實有些心痛。
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人們法制觀念的不斷提升,律師行業也進入了高速發展的黃金時期。一時間,良莠不齊,魚龍混雜,在金錢的誘惑下,自然就有了一些人舍義取利,棄道德良知和職業操守而不顧,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也難怪,這一行的收入的的確確相當可觀。更有甚者,拿當事人的錢,言稱拉關系,走后門,中飽私囊,如愿了就能拿到一筆可觀的收入,不隨愿一退了之,也沒損失。每每談及律師這個行業,人們總是謗多譽少。具體分析起來,自然有當事人對最好結果期許和律師作用過高估判有關,行業發展過快,透明度不高,賣方為主的市場現狀,律師精力和時間付出與收入幾成正比的事實,確也是造成人們普遍不認可的客觀原因。
令人欣喜的是,近年來,陸續出臺了一些政策和規范,指導和促進了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與此同時,司法考試考生總量和質量大幅度攀升,身邊不時傳來某人通過了司法考試的消息,律師隊伍的從業人員不斷增加,市場在向有利于百姓的方向發展。在不久的將來,只追求經濟效益的律師,市場會越來越少;靠個人服務業績和市場口贏得業務的律師會越來越多。法制的天空將更加明朗。
但在當下,找到一名德才俱佳的律師,一般人還是要在幸運中得以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