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一月份發現的錯誤是我犯過的最大的錯誤。但是今天,發現了一個更嚴重的錯誤。如果局面無法改變的話,不得不要辭職了吧。
其實這些問題都可以避免。都怪自己不夠仔細。粗略的了解文件,沒有學會咬文嚼字。沒有好好思考文字背后的意思,沒有注意到更為嚴酷的截止日期。
今天發生了什么事?
有份巨大的理賠單有可能不能理賠了。
為什么會這樣?
因為我記得的截止日期到6.30日,后來翻看條款,發現是意外發生的180天之內。
之后我做了什么努力?
問了好幾個人。一個是我們上級單位的工作人員。她說截止日期是6.30日;我也問了其他區的工作人員,他說是180天以內。如果按照條款來的話,后者說的是對的。但是市里的老師天天做這塊內容,應該更加的專業。
我怎么分析這件事?
我重新看了條款。同樣的理賠項目出現了兩個文件中。在不同的文件中它的表述是完全一樣的。寫的都是180內不申請的話就將要失效了。但是我咨詢了上級單位,她很肯定的告訴我,他們制定的那份有效期一定是兩年內。而非是180天。那么我考慮到的是,后一份文件很有可能是復制前一份文件的。那么很有可能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也會有出入。
同時我考慮的是,上級單位的工作人員會不會沒有處理過這樣的事情,時間間隔這么久才去報銷的。所以他們也不一定是完全掌握了這個操作?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他們的理解也很有可能是錯誤的。
這樣的話,那么這份單子依然我無法報銷。
我現在應該做什么?
把精力從這件事上移開。不管 在怎么去思考,事情已經成了定局。能理賠就是能理賠。不能在怎么想也不能。我現在應該去做的就是吸取教訓。是人都會犯錯的。但是這個明明就是因為我的不仔細所造成的。就好像看書看了,以為自己有印象了,理解了,熟悉了。但是真正回憶起來,一切又好像都是空白。說到底就是沒有真正的把握透精神。
為什么沒有把握透呢?
因為我只看到了表面的意思。而沒有深入的思考深層次的原因。為什么在這之前我沒有注意到這個時間點?因為我以為我把握了。為什么我以為我把握了?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所有的截止日期都應該一樣。而且我記得那時候條款寫的很復雜,但是實際操作中完全不是這樣的。比較的想當然了。為什么我會這么想當然?因為在交接的過程中,對方沒有提醒我,我也沒有在意。之后再做的過程也只記得大部隊的時間,而忽略了這些細節。為什么我會忘記這些細節?因為我沒有走心。為什么不走心?因為我不喜歡這份工作,所以始終無法全情投入。
其實每次犯錯都是發現自己薄弱環節的好時機。但是很多事情都是應該在這之前就知道的。做這個工作兩年,總以為自己對所有的東西都了解的清楚了,但真的碰到問題了又不知所措了。然后不停的再補。所以我一直懷疑我的理解能力和智力問題是存在嚴重問題的。而這些輕微的不足好像不容易被發現,但是一旦發現了就容易出大問題。
現在這件事我應該怎么做?
等對方交材料過來,然后提交看市里是否收。如果收了那皆大歡喜。如果沒有收,那就和領導說明情況并且道歉。想想有什么補救的辦法。如果真的沒有的話,那就辭職吧。這個地方,這份工作真的不適合我了。
如果這件事能平安度過的話,我希望以后碰到問題都不要拖。一定要第一時間去完成。這樣才能保質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