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聽著《超能陸戰隊》的主題曲《Immortals》,突發奇想,閉著眼睛從椅子上站起來,只靠觸覺在我的房間里摸索我想要的東西。至于聽覺······早被《Immortals》給占用了,用不著了!
我摸索著,在房間里走了一圈,把燈的開關關上,又摸索著走回椅子,坐了下去。
感覺不錯。
就在我睜開眼時,《Immortals》正好放完。我笑了一下——這點我以前就能在半分鐘內走完的路,閉著眼睛竟然用了三分鐘才走完。我感覺想笑。我又放了一遍歌曲,又閉眼在房間里走,這次我摸到書架前,摸索著,拿出我的面具,戴在臉上。又摸索著摸到我的明信片,拿在手里。再向上找,我想拿到我幾天前買到的一本新書——丹尼·布朗的《地獄》。摸了好半天,沒找著。最后,我決定相信自己的直覺,把手往左一伸,找到一本書。拿了起來,睜眼一看,那就是我想拿的書。
效果不錯,我又試了第三次,閉著眼睛從房間走到外面,沒敢走下去就回來了。看來,眼睛看不見東西對人的壓力是巨大的,第一次走時我的頭還有種發毛的感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