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酒后駕車遇交警設卡盤查,非但無視警告拒不配合,反而四處橫沖直撞,欲強行駛離。期間,他撞倒臨時搭建的廚房,頂開其他車輛,還將交警的一只腳壓傷。雖然很快自首,但對自己的荒唐行徑,他將付出沉重的代價。近日,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對陳某提起公訴。
現年35歲的陳某是連云港東海縣人,初中畢業后就開始打工,2007年曾因盜竊被東海法院判刑一年。2016年,他來到吳江七都鎮的一處混凝土攪拌站工作。
2017年8月28日19時許,陳某在宿舍喝完酒后開車到七都鎮上,準備去銀行取點錢。當時,交警正在這處路口設卡查酒駕,遂上前詢問并要求熄火。
然而,陳某對此置之不理。交警把手伸進車窗打算開門讓其下車。陳某立即將車窗往上關,交警的手被夾住。利用交警用力抽出的空隙,陳某立即踩油門往前方的巷子開,撞上沙堆后才發現是條死路。
看到車停了下來,交警又上前敲車窗要求下車,并在車后放置多個水桶。哪只陳某直接倒車撞倒水桶,一看這陣勢,交警就用手電敲碎車窗試圖制止。沒想到陳某更加瘋狂,猛踩油門倒車,撞倒附近居民一個臨時搭建的廚房,損壞了里面的抽油煙機、燃氣灶、櫥柜等物品。
隨后,他又猛打方向掉頭。穿過花壇后,他又頂開擋路的車。交警立即上前拉車門,陳某馬上一個倒車。交警被帶倒,隨后小腿被車輪壓過,致兩處骨折,構成人體輕傷二級。
就這樣,陳某也沒停車,開到了同事家,說要暫住一晚。很快,警方就根據線索,發現陳某有重大嫌疑。陳某同事也接到老板電話,詢問是否知道其下落,表示警方正在找他。最后,經老板和同事的勸說,陳某主動投案,但一直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