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上個月訂婚了,彩禮15萬,加上三金以及給女方父母,女方兄弟姊妹和七大姑八大姨封紅包等等,訂婚一共花了23萬。這只是訂婚花費。
表弟的未婚妻阿嬌父母是農民,阿嬌初中畢業五六年了,去年在外務工,今年在家待業。也就是說阿嬌家庭一般,她自己也沒有工作。
對比一下,去年我一個同事的妹妹麗麗結婚,麗麗是有編制的教師,麗麗父母也是退休干部,但是麗麗訂婚的彩禮是8萬。麗麗父母對男方說彩禮這個事,你們就按市場價隨便意思一下就行,他們小夫妻兩個幸福最重要。
最后麗麗的彩禮是8萬,但是她父母給了嫁妝錢20萬,還有一些家具家電等。
在我們這個小縣城有這樣一個現象,像大學畢業自己考上工作的女孩,父母也有退休金的這類家庭。彩禮都是8萬10萬左右,而且嫁妝錢會更多。
相反,那些初高中畢業沒有穩定工作,家庭條件差的農村女孩,彩禮都是15萬以上,而且可能陪嫁只給5萬元左右。甚至沒有現金陪嫁,只有一些被子什么的。
不知道為什么是這樣的現象,給人感覺好像是:從小學習好,自食其力的女孩更不值錢似的。
彩禮要太多是惡習,但是這個傳統一時半會也難以改變。
有時候也感覺彩禮是婚姻保障金吧,特別是女方及女方家庭本身比較弱一點。據我所知,有些女方把彩禮一直把控著,要保證這段婚姻一直幸福下去,才會把這筆錢拿出來用。
畢竟,離婚這種事一旦發生,對男人來說無所謂,對女人來說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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