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閑置房子要出租,認識了一些租房中介,從業務模式來講,這些租房中介無非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即他們通過將手里面掌握的房屋信息提供給需要租房的人員,并且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服務費,基于這個核心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幾種模式。
第一種,泛化中介服務。這種中介是統一的信息提供平臺,在這個平臺上,需要租房的人員,和有房出租的人員會在這里聚合。這種中介平臺的盈利方式是多元化的,可以是在線廣告,可以是為線下中介提供服務而賺取信息費用,可以是為有房者提供出租撮合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不一而足。不過這些中介的準入門檻比較高,需要強大的流量基礎和信息服務平臺作為支撐。
第二種,線下中介服務。這種中介往往依托于自有平臺或者泛中介服務平臺獲取信息,然后在線下促成交易,然后收取交易服務費(往往是一個月的房租,從租房者那里收?。?。這種中介機構因為沒有鎖定房屋的使用權,所以在進行撮合的時候,需要一方面溝通房屋提供者,另一方面溝通需要租房者,成交往往存在巨大的變數,這也是這個行業員工流動特別大的原因。房租出租者希望租一個好價格,而一旦房租租出去了,便失去了議價的籌碼,因此會在多個中介之間選擇,結果往往是價高者得,因此,房屋提供者在這個時候是有恃無恐的。而租房者由于地域選擇的限制,而在某一些區域又只有幾個中介可以選擇,所以往往是在通過一家中介機構,選擇幾套房子以后,就做出了購買選擇,如果是長租,對于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中介費用的做法也能夠接受,如果是短租,則有可能會猶豫是否交這些費用。
第三種,托管服務。有別于純線下服務,托管服務從一開始就掌握著房屋的使用權,通過市場調查,以及渠道能力,托管服務中介形成了一套相對成熟的模式,他們會與房屋提供者通過簽訂長租進行議價,而房主在經營自己的住房進行出租的時候并不專業,由于是輔助業務,他們往往也不愿意在租房的事情上耗費太多的精力和時間,因此,他們可能接受托管中介的相對低,但是有時間保障的報價,即房主可能傾向于鎖定未來的收入預期,從而節約機會成本,而托管服務提供者的模式除了月租上會比較低,通常還有一個月的空置期,并且在起租日期上,都會有一些小動作,這里的平衡在于房主在自有房屋的顯性出租價格降低和隱性的出租價格降低上與機會成本之間的平衡,我們假設房主堅持以相對高價出租的話,一定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由于托管服務提供者是實際上房屋使用權的占有者,租房者在與托管服務提供者議價的時候,是存在一定空間的,也就是托管服務提供商資金回籠時間與房主出讓的空置期時間消耗之間的平衡。當然,托管服務由于存在規模效應,也會誕生很多衍生的盈利機會,不過這種衍生品也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易租寶,小家聯行就屬于這種衍生品沒有控制好的犧牲品。
老梁在一期節目中,提到過一句話“車船店腳牙 無罪也該殺”,這里的中介就屬于牙行,是通過賺取中間差價而生存的一種機構和個人,在互聯網興起的時代,這種牙行可能有各種各樣的暗招,讓人防不勝防,但是在法制健全的今天,牙行已經是相對光明正大的行業,他們在物質相對豐裕的時代提供了傳播價值,并且線下服務本身的價值還體現在一些修修補補等為租客服務的事情。但是,由于中介服務本身沒有核心資產,所以在應對風險上,是存在問題的,尤其是區域性的中介服務提供者,在小區域內由于風險因子往往不可控,會導致小型中介的生存空間很低。
我們可以假設中介是盈利的,否則中介就很可能快速的倒閉掉,而中介盈利的前提是租房價差和快速流動,既然是盈利的,利潤可以用來租更多的房子,也可以用來沉淀出一些核心資產,從而在應對風險的時候游刃有余。然而,一個現實問題擺在眼前,中介的利潤如果很高的話,投資固定資產肯定是不劃算的,如果中介利潤很低的話,也沒有能力投資固定資產,所以,我們可以進行適當的估算。
假設一個初始資本100萬的中介公司,一套房按照月租金1800元算,可以一次性的拿到185套房子,并且平均能夠在一個月內出手,一個月賺取150元/套房,那么這185套房子產生收入在一個月內能夠產生185150=27750元利潤,一年的毛利潤是333000元,這里我們假設中介公司的運營成本是一個月的空置期,即1851800=333000(元),房主出讓的空置期的控制是中介公司執行能力的體現,而假設一個中介公司要快速轉手185套房子,需要的人員有多少呢?這就要看平均工資水平了,假設平均工資水平是2500元/月,那么雇傭10個人(這10個人是動態淘汰的),年工資水平就是300000元,即房主出讓的一個月空置期是能夠養活10個人的中介公司的,那么作為老板,一年就可以擁有333000的利潤。
再看另一方面,如果我們以購買固定資產作為中介的目標的話,可能中介公司的老板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夠擁有一套房子的自有資產,比如一套80平米的房子需要80萬,那么10人規模的中介公司的老板,需要自然積累三年才能夠擁有一套房子,還需要考慮房子漲價的因素,這個時間可能更久。但是,還是回到剛才房主出租的動機也許有一種做法是可行的,即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房屋。
一套80米的房子租金是2000元/月,購買價格是80萬,如果中介公司能夠與房主達成協議,分十年期,以85萬的價格購買,這樣的話,房主是存在出售房屋的可能的,而中介公司面臨的成本壓力也不會那么大。前面說了,初始資本是100萬的中介公司的年利潤可能達到333000元,如果創業者省吃儉用,可以考慮拿出30萬作為購入固定資產,那么即使現在的所有狀況不變,創業者也能夠在十年之后,擁有三套80米的房子,何況還有如下的收益:
第一,房租收益。由于中介公司的老板老板已經與房主簽訂了分期購買協議,除了相當于支付了一定的定金就獲取了房屋產權,中介公司的老板已經不用支付房租,那么這套房子的租房收益就不再是150一個月,而是2000一個月,那么年收益就應該是24000,而為這套房子支付的年費用是850000/10=85000元,實際支付費用是85000-24000=61000元。
第二,房屋漲價的溢價。中介公司對于房屋價格的變動敏感程度是遠遠超過原房東的,因此,當中介公司簽訂分期購買協議的時候,就已經預料到房價的可能漲跌,并且可能有了進一步提前付款的打算,從而能夠在房屋的差價上賺上一筆。比如房屋在三年以后,由原先的85萬漲到了95萬,而中介的老板已經實際支付了85000*3=255000元(如果按照實際支付費用僅僅是183000元),還需要支付595000元,那么中介老板只需要補齊595000元,就可以正式拿到房產,并且可以轉手買賣,那么一到手就可以賺取950000-595000-183000=172000元,而中介投資僅僅是183000元,這是驚人的93.9%的利潤率。
當然,以上的估算是有四個前提,一個是房屋的維護成本沒有考慮,另一個是國家的相關稅收,第三是房屋中介公司的運行效率,第四是房主違約風險。不過,為了避免房主違約,實際上是有很多辦法規避的,比如公正等等,并且,中介公司是實際的房屋使用者,所以在有使用權的情況下,不太擔心房主一房多賣,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規避。
注:與幾位租房中介老板聊了一下,褒貶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