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的《第七天》在面世之初,就引發了人們的爭議。批評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有人質疑他的語言風格,有人聲討他的敘事模式,更多的人則把目光盯在了他的現實性上,說他只是“新聞串燒”。
其實,很多人的評論并不客觀。他們依著《活著》的模式和分量給余華定了一個框架,他們希望余華能創作出比《活著》更震撼人心的作品。而《第七天》是一個與《活著》截然不同的作品:《活著》是在寫歷史,《第七天》是在寫現實。歷史是已成定論的過去,小人物在歷史中對命運的掙扎無疑會帶給我們難以言說的沉重。現實尚在向前發展,對于很多現象,作家的筆都不能揮灑自如,必然會有所節制。而這種寫作技巧——輕觸淡摸地描寫人們正在經歷的事件,是無法讓那些余華迷滿足的。真可謂是“成也《活著》、敗也《活著》”。
但如果拋開余華的光環和《活著》的厚重而言,《第七天》仍然是一部優秀的作品。這是我作為一個小小的讀者的看法。
喜歡這部作品,首先是因為它的荒誕色彩。
自從上大學的時候,讀了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之后,我便不可抑制地喜歡上了魔幻現實主義。就連給女兒買的《哈利波特》,也是我先睹為快。《第七天》很明顯有《百年孤獨》的影子,它描寫的是一個沒有安葬之地的靈魂在死后的七天里飄蕩于陰陽兩界的故事。楊飛的靈魂飄蕩了七天,這七天的所見所聞就是故事的情節。這里,不是尸體去火化,而是靈魂去火化。而生前沒有安置墓地的靈魂只能到一個“死無葬身之地”的處所,作品的荒誕主要就集中在這里。這里的人們平等而友愛,再不用為生計而奔波,再不用與不公平抗爭。
喜歡這部作品,其次是因為它對現實的諷刺意義。
現實中的種種腐敗和丑惡的行徑,以及小人物生存的艱難,在作品中俯拾即是。強拆、瞞報事故人數、丟棄死嬰、殺警察、太平間塌陷以及非法賣腎等事件,在作者的筆下,以凄涼而感傷的方式展示出來。所有的人物最終集合在“死無葬身之地”,所有的不公平在這里一一消失。這是對現實最大的諷刺,因為人世間已經看不到希望,只有絕望,絕望到死。
喜歡這部作品,更是因為它描述了人世間最真摯的情感:親情、友情和愛情。
最感人的莫過于楊飛和他養父的父子之情。他的養父為了他——放棄了婚姻,與鄉下的親人斷絕了來往,并在自己得了絕癥之后,為了不拖累他而悄然離去。這是怎樣的一種愛子之情,而這樣的情感竟是用在了一個與自己毫無血緣關系的人身上。善良的人從未想過要做高尚的人,但卻成就了“高尚”這個詞。
愛情在這部作品中表現得較為夸張:鼠妹因為男友的善意欺騙而跳樓自殺,男友因為愧疚,居然賣腎為鼠妹買到一塊墓地,自己卻因為術后感染而也去了“死無葬身之地”。在當今這個時代,如此重情之人簡直是鳳毛麟角。相比之下,楊飛與李青短暫而現實的婚姻生活顯得更為真實。也許作家的用意是借夸張的情節來諷喻現實的冷漠,讓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殘酷的現實是浪漫愛情的殺手。
友情雖著墨不多,但也有幾處亮點:警察與死刑犯,生前是仇人,死后卻是兄弟;郝強生夫婦與他的養父,幾十年不變的交情,沒有渲染和煽情,只有每逢難處伸出的一雙手。
我們因《活著》而喜歡余華,因喜歡余華而高度期待《第七天》,但卻不應該因此而詆毀余華。也許只是我們的期望值過高。試想:假如《第七天》不是余華之作,我們是否還會如此狠批?一定不會,或許還會褒揚一番。客觀冷靜地想一想:并非作品誤我,而是我誤作品。我相信:若干年的讀者讀《第七天》的感受會同我們讀《活著》的感受一樣。因為那時,他們讀到的也是歷史。時間是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