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讀《孔乙己》,
上學的時候,不知道文章寫了什么,也不知道孔乙己是怎么樣的一個人。當時,老師說了什么,我早已忘記了。
今天再讀《孔乙己》有點原來孔乙己是這樣的一個人。
首先,他是識字的,這不能否認。(因為我們現在的人,只是認得字,是不識字的,包括我自己也是不識字的人),孔乙己能分清偷和竊的區別。古人偷東西不叫偷的是叫竊,只有偷人才叫偷的。
可惜,孔乙己雖然識字,卻好吃懶做,會寫字識字的人,在那個年代本應該可以做些體面又輕松的事情,如書中說,給人家抄寫個書信什么的,就可以養活自己。他卻想著不勞而獲。
還有,都吃不上飯了,還裝什么呢?沒錢還上館子,跟現代很多人一樣,打腫臉充胖子,沒錢還要買個名牌包,貸款也要買的,就算是仿做的也要有一個。
可見孔乙己只是識字而已,他沒有修己。識得幾個字就想教化別人,想教別人認字,滿口之乎者也,讓人聽不懂,以為這樣顯得他自己是有料的而已,他就是用這樣表面看起來有文化的樣子,來掩蓋他偷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