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今不是很喜歡喝低度數的酒,因為入口不覺盡興歡暢,久飲反致頭疼,一點也起不到催眠的作用。
飲酒但求一醉。從前一個人喝酒會痛哭流涕,在外面呆很久才回去,又是一副毫無所謂的模樣。大學時代為感情醉酒,第二天臨近中午才醒過來,掙扎去食堂吃點東西,在喝完半盒牛奶之后反胃嘔吐,接著流了一個下午的冷汗。再后來醉酒,在應酬和歡場上,又是不一樣的情形,然而,比起青年時代的記憶,要多了后悔的意思。
未至醺醉,算不得喝酒。如沒有傷痕,不覺得是青春。
最近下了所有五月天的歌,一首首從出道聽過來,這個過幾天再來寫。
以前我確實是很懷舊的人,但現在不是。可能是因為記性變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