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村上春樹的《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后,深深被他的真誠與質樸所打動。在書中,村上先生講述了他參加馬拉松長跑的經歷與其間的感悟與感受,談到了小說的創作,談到了人生半百的追求,他的文字沒有汗氣蒸騰的的宣泄,沒有烈日灼心的枯燥,只有汩汩清泉的舒暢,讓人如沐春風。
村上先生將小說創作與跑步聯系起來,大概是他20多年來長跑積累所得。但要我談跑步時,我恐怕沒什么可談,我的跑步經歷相對于村上先生的來說可謂是小巫見大巫,不值一提。但我又想談些什么,雖然我不是一個小說家,也不是一個專業的長跑者,但總想將自己關于跑步的感悟訴諸于文字。
我小時候是個病秧子,因為大病小病我經常被媽媽帶著四處奔波于各個醫院,而且我喜歡挑食,營養不良導致很瘦,跑步跑不過人家經常受欺負,但我在學習上很用心,也因為那時三好學生只以成績為評選標準,所以年年拿獎狀,年年當三好學生,但真要論體育成績的話,班上的人能甩我兩條街,然而記憶中的體育課都是玩玩鬧鬧,沒有什么考試,更沒有什么成績。那時我無疑是幸運的。可這幸運也是有代價的。代價就是我的身體素質很低,到現在我才明白需要多少努力才能彌補。
跑步進入我的生活是在初中,那時年級統一晨跑,大課間跑,但從小不愿鍛煉的我對此很抗拒。可是我很快就適應了,就像適應在各個醫院奔波一樣。但我清楚那是沒有靈魂的跑步,身心異處,像一堆羊群被牧人趕著,被牧羊狗看著,還要高唱著歌頌曲和勵志調。可羊群那么懦弱,在固定的草地上吃了一年又一年的草,被趕了一圈又一圈。雖說我的體質有點增強,但影響最深的還是我對這種矩陣式的機械跑的反感,以致我這個老師眼中的好學生,乖學生竟然也曠跑,現在想想我無非是不斷地在制度的高墻上撞了又撞,然后某一天搬來了一個梯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罷了。
我不僅討厭被驅趕的感覺,更不喜歡和一群人跑,這大概與我的性格有關。我內向不善于與別人打交道,我更喜歡一個人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因此,當我心情壓抑時,我也不與人傾訴,我經常一個人去操場,一邊跑步一邊將心事訴諸于耳邊的風。當我放肆跑時,我覺得風最能撫慰我浮躁悸動的心,蒸騰的汗最能使我感受到虛脫的慰藉,漆黑的夜最能將無聲的嗚咽與黑暗吞咽,然后在每次轉彎時吐出一點光亮,告訴我,前方還有路,繼續跑吧。
臨近高考時,我得知我暗戀的女生晚自習經常去跑步,我下定決心晚上制造一次邂逅,但又怕逃課被老師逮到,于是借口上廁所,溜之大吉。當我跑到操場時,借著月光,我清楚地看到了她。她跑的特別快,長發在風中飄舞。我追趕上去,假裝碰巧遇到,但很明顯,她早已知道我逃課而來,但她不說話,跑步已使她不能說話,她微微的喘著氣。我們就這樣跑了一圈又一圈。我忽然想起一句話:我們不說話,就十分美好。但我又忽然發現,這美好是多么的短暫,我喘著粗氣,漸漸被她落下,她跑的那么快而又有節奏。我跟不上她的節奏,我在我的節奏里已經應接不暇,我只能目送她消失在沉沉的夜色中,然后任黑夜吞并所有的黑暗,只留下一縷一縷的發香,撥動心上的那根弦,然后我告訴我自己,歇歇吧,她還會來。
但她沒來。我漸漸明白,愛戀就像跑步,兩個人如果不在一個節奏,注定無緣。你趕上她的節奏,你很快會累的落下;她放慢她的節奏,也許會錯過更多的風景。我在我的節奏里已經很累,只能在她與我擦肩而過的瞬間,說句“嗨,這么巧”,或許在她需要的時候推她一把,僅此而已。再遠,我只能目送著她背影遠去。再遠,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我真正喜歡跑步是在高中畢業后,我覺得生活充滿了可能,我覺得我可以通過鍛煉改變我的節奏,我感覺我做到了。但我此時已經不奢求追趕上誰了。我不再等待著,也不會追逐著,我的節奏里,我就是自己的神。步入大學,跑步已經逐漸成為我的一個習慣。我曾經說,努力很簡單,堅持卻很難。我已經堅持了幾乎每天晚上去操場跑步,除去霧霾天。我覺得堅持了很久之后就不是堅持了,而是一種習慣。就像刷牙洗臉,一日三餐。養成習慣的過程就是堅持的過程。堅持下去的動力是我由衷的喜歡這項運動,無論是為小時的孱弱買賬,還是對集體跑步的反感,亦或是對青春純真愛戀的懷念,我都照單全收,毫無保留的表示我對跑步的喜愛。
村上春樹說“同樣是十年,與其稀里糊涂地活過,目的明確、生氣勃勃地活當然令人遠為滿意。跑步無疑大有魅力:在個人的局限中,可以讓自己有限的燃燒——哪怕是一丁點兒,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質,也是活著(在我來說還有寫作)一事的隱喻。”我感覺,我在跑步時,也會體會到我的局限。無論是體力上的局限,還是思維見識上的局限。我跑的路還很少,也沒有阿甘的跑步天賦。只能靠著每天的練習,當然,我跑步的目的也并不是為了參加各種比賽。但我很想跑步穿過一座一座的城市,親歷屬于自己的風景,留下自己成長的腳印。僅此而已。
我還有好多路要走,要跑。至少在青春歲月,大汗淋漓,不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