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16 子曰:“攻(1)乎異端(2),斯(3)害也已(4)。”
【注釋】
“異端”的本義指事物兩端中的任何另一端。從正面看,反是異端;從反面看,正又是異端。上與下、左與右等都是同樣的道理。
(3)斯:代詞,這。
(4)也已:這里用作語氣詞。
“攻”取攻治之義,即專攻,專心從事于學習或研究;
“乎”表示治學的取向,它所指向的空間方位是“異端”——偏執(zhí)于一端,這無疑是有害的
【譯文】
“治學偏執(zhí)于一端,這是有害的。
【原文】
2·16 子曰:“攻(1)乎異端(2),斯(3)害也已(4)。”
【注釋】
“異端”的本義指事物兩端中的任何另一端。從正面看,反是異端;從反面看,正又是異端。上與下、左與右等都是同樣的道理。
(3)斯:代詞,這。
(4)也已:這里用作語氣詞。
“攻”取攻治之義,即專攻,專心從事于學習或研究;
“乎”表示治學的取向,它所指向的空間方位是“異端”——偏執(zhí)于一端,這無疑是有害的
【譯文】
“治學偏執(zhí)于一端,這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