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思維不適合項目型銷售的12條理由

聚焦一個核心功能,快速迭代研發出令人心曠神怡的界面,用產品建立價值觀,在互聯網培養大量狂熱粉絲,在產品特性中植入病毒營銷要素,構建產品研發與營銷一體化的良性循環……互聯網思維給很多傳統消費品的企業上了一課,似乎不互聯網化自己就要被時代淘汰了。

但是,在面向政企組織機構客戶的大項目銷售中,互聯網思維卻有點水土不服,因為:

1、你的客戶花的不是自己的錢。

2、銷售人員通常花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與買家培育關系,并幫對方挑選適合自己企業的產品方案。

3、買家不會因為這個產品很酷,就一時沖動買下商品。

4、購買價格也許只是個幌子,后續的延續性費用才是真意。

5、“保住我的職位”是采購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因素。畢竟買到問題產品可能被炒魷魚,這導致買家傾向于購買名牌產品(米國人有句老話叫做“買IBM產品的人總不會被解雇”)。

6、采購價格可能非常高。

7、系統型的產品,是不可能簡單網購的。

8、復雜的產品,很難找到同類型產品對比。

9、銷售的目標客戶群很小很具體。你要找的不僅僅是目標企業,而是目標企業的關鍵部門的那個決策人。(想通過互聯網來找到這些人就沒那么容易了,除非他們都聚集在某個網絡平臺上)

10、正由于目標客戶群很小,要找到正確的廣告語很難。當然,如果你找到了投其所好的廣告語,會顯得更加個性化,效果也會更好。

11、采購復雜的產品時,買家會花上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來考察與比較。因為老板付他們工資,就是讓他們干這個的。很可能他們在考察過程中自動找到了你這家公司或了解了你的品牌,但這不代表在促成交易的過程中你有什么先天優勢。

12、對買家而言,采購過程意味著“工作”而非“休閑”。他們不大可能在一個輕松的周末,上網瀏覽你那炫酷的產品廣告。

總之,個性化的項目與標準化的小米手機區別巨大,“專注、極致、快”的口號也很引人入勝,別一不小心就搞成邯鄲學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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