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男方角度,肯定覺得這是恥辱,太丟臉了,而且也覺得這女的太勢利了,當時回去之后,肯定特別憤怒,肯定很丟臉,但是多年之后肯定覺得幸好當初沒跟這女的結婚。
但是站在女方的角度,我只能說,應該要提前做好準備,不要在一切都還是未知的時候就開始,免得弄得大家都為難,
我覺得事先承諾的彩禮就應該等到賬了,才舉行婚禮。
可能有人說,這樣不是太勢利了嗎。
在這個什么都講究快的時代,我并不反對,那些為了錢而結婚的人,因為錢是一切物質的基礎,而昂貴的結婚彩禮無疑是一種快速的方法。
我們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無法剝奪每個人的選擇,有些人選擇了現實,有些人選擇了浪漫。
那些選擇現實的人也有好有壞,他們或經歷了社會上摸爬打滾式的痛苦,或許經歷了婚姻愛情的弱不禁風,也不乏那些自始至終都相信握在手里的金錢是最有安全感的人。
問題中的這個女性,我覺得她應該在一切準備就緒之后才結婚,不然弄得男方確實挺尷尬的。
當然最不好的情況就是,當彩禮到賬之后,這女的又不結婚了,這就是人品問題了。
我想,只要在婚后做自己責任和義務之內的事情,那么因為什么而結婚,又有什么關系,何必去糾結那些不是十分現實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