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幾篇小說,總結下心得。好小說是改出來的,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到底該改什么?怎么改?標準是什么?用什么方法改?這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我是個笨人,道理多了記不住,所以每個問題我只記一件事,這也是我把寫作的反思改成“一招會寫作”標題的原因。關于文章要改成什么樣?我認同舒明月總結的原則,所謂有趣、有料、有用、有力四點。不過我以為要在一篇文章里同時展現這四點是很難的,這真不是我個人笨的原因,這是主題限制的。
比如大部分春節的小品,隨便舉個蔡明和潘長江的例子。蔡明在近幾年的作品中變身成“毒舌女王”,收實話,效果不錯,比她前幾年模糊的舞臺形象好。現在是一登臺就是個性鮮明且趣味盎然。這就是做到了有趣,但故事到了中段往往就開始轉折,往感人上轉。春晚啊,不轉不行啊!最后必須要煽情,要宣傳真善美,要創造家和萬事興的氛圍,要讓觀眾一邊吃餃子一邊體會親情的溫暖。
這么做不是不行,但往往就是強硬的改變人物性格,具體到蔡明就是由毒舌女王變身正義女俠。比如跳舞那個小品,后面就毫無由來的變成幫助小陀螺對抗別人的嘲笑,雖然做到了情感上的有力,但是很明顯,有趣的韻味降低了,只好靠歌舞撐一下場面。
與之鮮明對比的是趙本山的忽悠三部曲,尤其是第一部。趙當年的地位造就了他在藝術創作上相對的自由。賣拐是從頭到尾一直在忽悠,沒有煽情的轉變,把有趣堅持到底。效果大家也看到了,范偉的一聲“謝謝啊”余韻了一年多。除去趙和蔡的個人表演風格不同,作品本身的連貫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趙也中間轉折,變成幫助范偉去忽悠什么工商稅務一類的大俠,那真不敢想象這個小品會變成什么樣。所以,文章如果想樣樣達到,不是不行,但代價也是巨大的,會失去它的獨特風格,即所謂的調性。
認識到這個問題,對寫故事的好處就是:如果你是打算寫小情小愛,就不用刻意去追求有用。世上愛情大抵一樣,本質上的用處就是交配的前戲,所以不用考慮結果,把花樣做足即可。結果其實很無聊,一般的處理就是王子和公主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而如果你是想推理懸疑也不用考慮是否有趣,只需設足懸念,展現邏輯的力量。讀者絕對不是來看笑話的,能順帶笑笑更好,但笑多了就變了味,與讀者預期不符。
那么回到最初的問題,到底最先改什么呢?最先要改的就是調性統一,這是現在的詞,換個古典的詞就是文氣充沛。雖然我剛剛寫小說,但多少也有個人的體會。在小說創作過程中各種遐思紛至沓來,寫著寫著人物的性格就模糊了,主題就散亂了,但你不能停,一停思維就不活躍了,很多精彩的情節可能就此終止。
所以只能先寫,寫完再改。等改時心里要有根主心骨,一定要舍得刪,舍得剔,確定了風格和調性后就要大刀闊斧的改。要知道璞玉是不值錢的,只有如琢如磨才能最終奪人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