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古代年齡稱謂
襁褓:不滿周歲。[1]?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發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四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于女子。)
二八年華:16歲
弱冠:男子二十歲。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知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干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杖朝:八十歲。"八十杖于朝。"謂八十歲可拄杖出入朝廷。唐韓偓《乙丑歲九月在蕭灘鎮書四十字》詩:"若為將朽質猶擬杖于朝。"
耄耋:八十 ~ 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
花甲重開:一百二十歲
古稀雙慶:一百四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