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描寫方式

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為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花甲,七十古來稀,八十耄耋;當而立感嘆弱冠,當不惑感嘆而立...”

人初生叫嬰兒,不滿周歲稱襁褓。

2至3歲稱孩提。

女孩7歲稱髫年。男孩7歲稱韶年。

10歲以下稱黃口。

13歲至15歲稱舞勺之年

15歲至20歲稱舞象之年。

女孩12歲稱金釵之年。

女孩13歲稱豆蔻年華。

女孩15歲稱及笄之年。

16歲稱碧玉年華;

20歲稱桃李年華。

24歲稱花信年華;女子出嫁稱票?梅之年。

男子20歲稱弱冠。

30歲稱而立之年。

40歲稱不惑之年。

50歲稱知命之年。

60歲稱花甲或耳順之年。

70歲稱古稀之年。

80歲稱杖朝之年。

80至90歲稱合?之年,耄耄之年。

100歲樂期頤。

另外,還有稱童年為總角或垂髫,稱青少年為束發,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發等等

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襁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恒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發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干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于養,故曰頤。”)

男女統稱:男稱須眉、女稱巾幗。

夫妻五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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