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假如日光不會傾城,我愿陪你走完所有的雨天。艷華獨獨喜歡這樣迷蒙又纏綿的雨天,像她有點陰郁的心情,她盡量保持著一份平靜的心情,不在這樣的一個又一個的雨天去回想那段被福爾馬浸泡過的回憶,不會腐爛的記憶,時常出現的記憶,讓她可以瞬間收起笑臉的記憶。
? ? ? ? 在17年的那個接近秋天卻又還沒到秋天的日子里,艷華遇到了那樣一個于她來說足夠特別的男子,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又仿佛一切都只是巧合,她一直都在用一種坦然的心態去面對那些對她示過好的人,畢竟這是一種變相的褒獎,表示她足夠優秀,她也確實優秀,像上個世紀大上海的紅顏商人,能自持不變的與人笑臉相迎,也能莫衷一是的浴火重生,她以為人生可以不用遇見一個陪伴終生的人,畢竟紅塵一回,心力憔悴,但若是真的說起,人又怎能敵得過天定。
? ? ? ? 愛與不愛,不過是一句話的事情,哪有那么多的理由。艷華和寧遠的初見一如普通人平凡,一次不可避免的飯局,一次非去不可的事件,一個萌萌的小孩,唯有真誠可待,寥寥幾句語言便知誰是誰的未來,誰是誰的想念,順其自然,不要山盟海誓的諾言,便是不要束縛人心的枷鎖。情話也只是偶然兌現的諾言。艷華和寧遠的愛情像是一篇輕言細語的唯美小文,像走過的路旁有一片稻麥,大片大片的油菜花和金的發亮的向日葵,像相約去浪漫的巴黎和有著綠皮火車的斯里蘭卡的那份心情,盡管艷華有萬千才華,也無法用筆去描繪那縷美。其實艷華住的小巷并不冗長,反而有點破落,長著一片綠綠的爬山虎,蓬勃向上,像她們的愛情持續生長,那份相知相戀的情意在彼此的眼中盈盈流轉。她們用三分之一的時間來在一起,用三分之二的時間來完成夢想和生活瑣碎的煩事,也正是這三分之二的煩事讓她們在分開后的日子里后悔莫及,他后悔沒有足夠多的時間來陪伴她現世安穩,她后悔沒有那么多的時間來陪伴他平凡安生,總是沒有那么多的時間來在一起,仿佛不是她們事情太多而是時間太短。
? ? ? ? 緣分有時就是這么奇妙,說完就完,一份想要走的愛情任你挽留也會無動于衷。寧遠必須要回去了,回到那個他生活了近十年的地方,回到那個有父親有母親的地方,回到那個對艷華來說危機四伏的地方,回到那個會奪走這份愛情的地方。對于艷華來說,失去自己愛不釋手的東西像從心里拔刀,不但自己痛的刻骨銘心還濺別人一身血,艷華也是女人,也會生氣。艷華走到了那個有著一排長椅的馬路邊,對面是一簇一簇的櫻花,本事粉粉嫩嫩的顏色,在艷華眼里,卻是腥紅腥紅,像寧遠夾在手指間路燈下閃爍的香煙,那時的他和她相對無言,明明坐在長椅的兩頭,中間卻像隔著一片海,無法跨越,漁火難及。艷華知道不是她開口說不要走寧遠就能不走,艷華更知道她無法開口,寧遠要回到單位接受新的調配,其實她們也可以不分開,但是相隔千山,幾個小時的車程只會讓她們越來越遠,浪漫與現實,戀愛與婚姻,終于下手,從這里劃了一條愛恨分明的銀河線,她們,選擇了不再見,盡管她們仍然相愛。
? ? ? ? 紅玫瑰與白玫瑰,蚊子血與飯粘子,艷華成了蚊子血,成了寧遠心上的朱砂痣。
? ? ? ? 艷華突然發現自己也是個傻女人,至少在這里,她失去了許多坦然。像在某個大雨傾盆的夜晚,她淋著大雨奔走,只是為了見寧遠一面,站在路燈下的艷華,看著寧遠房間里的燈光亮的有些刺眼,她還是不敢上去,至今也不敢。艷華用溫情來融化與寧遠之間的堅冰,也確實,對心愛的人,不妨溫柔以待,可他與她相隔甚遠,余生太長,她始終走不出這條破落的小巷,她沒有油紙傘,沒有紅旗袍,沒有足以踏碎那夜色的黑色高跟鞋,像絕情丹里的毒汁,世間難尋。她做不了張愛玲,做不了陸小曼,她只是艷華,瀟灑放手的艷華,拒絕枯萎和零落的艷華。
? ? ? ? 愛情像是泥沼,他拉住她一起往下掉,如今,卻都成了寂寞慣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