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122】
我們時常聽到“人要‘熱愛’自己所做的事情”這種說法,也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沒什么錯,但卻幾乎沒人告訴我們:到哪種程度才算得上是“熱愛”?什么才叫真正的“熱愛”?
長久以來,我一直認為自己是“熱愛”寫作的,并且一度形成了“拿起筆或者打開電腦才能認真思考”的習慣,可是自從開始在“簡書”寫作以來,我已經不止一次地自我反省道:我真的有自己以為的那么“熱愛”寫作嗎?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往往是“日更”又遇到了困難,比如此刻,我又已經欠下了好幾天的文章;有時候也會因為一天下來實在找不到什么可寫的內容或主題;有時候僅僅是出于性格上的懶惰……每當這些時刻,我都會忍不住在心里為上面的問題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因為根據以往的經驗,幾乎所有人都在宣揚,人在面對自己“熱愛的事物”時永遠是激情四溢的,他們永遠樂此不疲,常常“一不小心就過去了幾個小時”,十分輕松就可以進入到“心流”狀態。而我卻很少有這樣的體驗,倒是常常在莫名其妙地“混時間”的時候會覺得不知不覺幾個小時又過去了。面對這種情形,如果不是他們全都在“撒謊”,那可能就真的是我還沒達到他們口中所說的那種“熱愛”的程度。
我想,要真正對一件事隨時隨地永遠保持“最大的熱情”大概是很難的,這也不符合人體內最原始的“情緒設定”,大多數時候,我們還是情緒平緩的,只有在某些特殊時刻,體內的相關激素分泌才會產生劇烈變化,由此引發強烈的情緒體驗。這就好像無論第一眼看到時是多么令人驚艷的人,也不大可能在以后長久的日子里持續給你這種強烈的刺激,甚至總有一天會讓你覺得,“不過如此”。
“我真有那么熱愛寫作嗎?”
“也許有,也許,并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