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了阿爾弗雷德·加德納的《論雨傘道德》。忽然發現我的語文閱讀理解能力,真的是差的可以。它主要講的是生活中一些人拿錯別人的雨傘不歸還,借了別人的書也不歸還的事。聽了一遍,當我想總結作者要表達的意思的時候,我發現我居然辦不到。我的語文能力真的是退化的不要不要的。
接下來去求助度娘,發現文章主旨概括起來只有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為之!拿錯別人的傘不還,借了別人的書不還,看起來沒有什么,但也是惡。當發現自己拿的雨傘異常珍貴華麗,而且刻著主人名字的時候,又急急忙忙跑去歸還,是善,但也不是純粹的善。
反思自己,平常生活中有沒有惡小而為之的事呢?還真有,比如在路上隨地吐痰。知道這是不文明的行為,但還是經常做。
那還有沒有其他的小惡呢?好像沒了(或者到目前為止還沒意識到)。舉個例子,我從不亂扔垃圾,不管在哪里,都會把垃圾拿著直到丟進垃圾桶。
啟動元認知能力,仔細想了想:都是不文明行為,于我而言,隨地吐痰和亂丟垃圾區別在那里呢?好像是我內心很排斥隨地亂丟垃圾這種行為,而且現在路邊的垃圾箱也很密集,不會存在一直拿著垃圾找不到地方丟的情況。所以做個符合自己內心,也符合社會道德的行為。但戶外好像沒有可以讓你吐痰的地方,然后就只能到地上了。這么一想,似乎就成了公共設施少的錯。但真的是這樣嗎?再深入想想,我為什么就不能用衛生紙包著把它當垃圾扔掉呢?這么一想答案好像就水落石出了,是懶,嫌這費事!
好吧,原來問題在這里!
那么以后勤快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