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他總是掛著笑容,性格溫順,看上去很溫和的一個人。但是,熟悉的人也知道,他很有個性,會在深夜在無人的郊外飆車,會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別人爭得面紅耳赤,曾經辭掉工作去旅行后創業,在人群之中鋒芒畢露。
昨天和他喝酒,聊起父母,他說,父母經常讓他不要鋒芒畢露。他說他表面上應和著,但是和父母聊完后想想
他笑著說說,二十幾歲的時候不露露鋒芒,張揚自己的個性,被社會壓抑,難道還要等到白發蒼蒼的時候去飆輪椅,去和其他養花養鳥的老頭子們談論改變世界么?年輕的時候,喜歡的事情就要去做,趁自己還輸得起。即使現在一無所有,也可以去拼命學習,拼命做事,去展現自己獨特而唯一的一面。即使不能改變世界,鋒芒也不能被世界磨平,而是要磨得更加尖銳。
想想,也真的有些觸動。平時我在人群中就是一個路人甲,有那么一點點個性,卻怕別人說我在“裝“,從不敢表現自己。
20幾歲的生活就那么一次,為什么不鋒芒畢露一下呢?想想前幾天看的爆裂鼓手里的臺詞:
I'd rather die drunk,and broke at 34 and have people at dinner table talk about me than live to be rich and sober at 90 and nobody remembered who I was
最后附上一首小詩
我會采更多的雛菊
納丁?斯特爾(美國詩人,時年87歲)
如果我能夠從頭活過,
我會試著犯更多的錯。
我會放松一點,我會靈活一點。
我會比這一趟過得傻。
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讓我當真。
我會瘋狂一些,我會少講點衛生。
我會冒更多的險。我會更經常的旅行。
我會爬更多的山,游更多的河,看更多的日落。
我會多吃冰激凌,少吃豆子。
我會惹更多的麻煩,可是不在想象中擔憂。
你看,我小心翼翼地穩健地理智地活著。
一個又一個小時,一天又一天。
噢,我有過難忘的時刻。
如果我能夠重來一次,我會要更多這樣的時刻。
事實上,我不需要別的什么,
僅僅是時刻,一個接著一個。
而不是每天都操心著以后的漫長日子。
我曾經不論到哪里都不忘記帶上:
溫度計,熱水壺,雨衣和降落傘。
如果我能夠重來一次,
我會到處走走,什么都試試,并且輕裝上陣。
如果我能夠重頭活過,
我會延長打赤腳的時光。
從盡早的春天到盡晚的秋天。
我會更經常的逃學。
我不會考那么高的分數,除非是一不小心。
我會多騎些旋轉木馬,
我會采更多的雛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