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真的應該常思考,尤其如果還是個一無所有的窮人。
窮人的人生簡直就像是上帝開的一個玩笑——凡有的,還要加倍給他叫他多余,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窮人有什么?大概就是時間了。
窮人的時間不是拿來思考創造的,而是拿來工作賺錢的。因為忙于工作,所以疏于思考;因為疏于思考,所以少有成就。所以即便一生忙碌追逐,也始終不及人萬一。
如果一生都是瞎忙,那窮人是否就不需要工作了呢?
本質上來講,只要能滿足基本的需求,不工作又何妨?
什么是工作?
“工作自來被認為是為了獲得生存與快樂所必需的事物,工作是一項高貴的活動。工作就是好事,而不工作,是種罪惡。”
這種理論起源于歐洲,其實質就是給工作貫以高貴的名義裹挾人們,強迫人們接受一種既不尊貴,又不能與自己的道德價值相匹配的生活。
這就像什么呢?
這就像奴隸主對待奴隸一樣,奴隸主是絕不允許奴隸有任何道德價值準則的,他們必須勤勉而專心,不要想到自己,只對主人忠誠,并依附主人,明白自己在種植園經濟中的地位。一旦有個別異心,那便是懶惰的,罪惡的。
這種理論的受益人群絕對不會是社會底層的窮人。
思想上一旦懶惰了,那就只能成為別人的奴役。
我們為什么要工作?
難道不是為了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如果明知這樣的工作不能讓自己更好,我們為什么要去做呢?
就像某些重復勞動的工作,永遠重復能讓自己變得更好嗎?
如果不能,我們為什么不停下來,思考一下呢?
講真,像某些不用思考的低收入工作,做與不做又有什么區別,殘敗了身體,浪費了青春,辛辛苦苦也沒存下多少錢,就是做三十年也買不起一套房。30年的時間是很長的,如果不愛讀書,就是練練字也練出境界了。如果注意養生,那最起碼,30年后,你比別人多了健康。
失業,原本也沒什么,只要你規劃好自己的時間,不讓自己大部分的時間都消磨在娛樂消遣上,好好地學點東西,完全沒什么不好的。但大概就是這種不工作有罪的理論在作怪,才導致現在的年輕人總是急急忙忙地隨便擇業以擺脫周圍人異樣的眼光。
工作本身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它只是一種手段。既然作為手段,那使用這種手段是為了達到什么目的?
一切沒有目標,沒有進程,缺乏意義的工作都是徒勞。
既是徒勞,那它比起不工作又好在何處呢?
大概,唯一的用處就是成為了一部國家機器中沒有靈魂的小齒輪。
作為窮人,如果還沒窮到不能滿足基本的需求,如果不想成為沒有靈魂的齒輪,那最起碼,請先按照自己的道德價值準則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