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是美國符號互動論代表學者戈夫曼研究社會交往的一本小冊子,書的英文名是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有些譯為表演, 我覺得此書譯為“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更為貼切一些,因為“presentation”是“展現,呈現” 的意思,是自我最直觀的鏡像展現,而“表演”表述帶著主動性,是將客觀存在轉為主觀認識,是充滿虛幻且呈現無意或刻意的圖景。
? ? ? ?戈夫曼認為,在日常生活中和戲劇一樣,劇本、舞臺、表演者與觀眾是劇情設計必不可少的要素。個人在各種社會情境中向他人呈現他的行為方式,引導和控制他人對自己印象的形成。
? ? ? ?首先是“劇本”,雖然沒有一個固定的劇本,但在互動中已然存在一個達成共識的契約,這個契約是 由社會制度、法律條文、組織規定等等諸多外在強制性規定所先驗地框定,尤其是道德和社會規范是 最為常見的劇本,他們根據情景定義的不同而隨之修改。
? ? ? ?其次,是“舞臺”,也就是個人生活中遇到的不同場合和情境。戈夫曼把情境分為了前臺和后臺兩個 區域。前臺是一種制度化的社會存在,它所構成的先決條件業已由特定時空應有的歷史環境提供,包 括“官職或官階的標記、衣著服飾、性別年齡種族特征、身材和外貌、儀表言談方式、面部表情等等 ”。他認為,“在行動者擔當一種已確定的社會角色時,他通常發現一種特定的前臺已經存在,所以 前臺是易選擇,不易被創造的”,因而影響表演者,要求他表演的是理想化、社會化的自我。
? ? ? ?再次,是“表演者”和“觀眾”,這里戈夫曼將兩者稱為“劇班”,劇班是任何一組在上演單一常規 程序中協作配合的個體,認為“劇班里的成員是相互依賴,分工明確的,每個成員在表演中所擔當的 角色是不同的,不是與社會結構、社會組織有關的,它表演的目的是為了維持特定的情景定義,也就 是說當離開特定的情境,劇班也就喪失了它存在的意義”。
? ? ?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是五十多年前戈夫曼設得蘭群島一個佃農社區所作的實地研究寫就的,這 些觀點是否符合現今社會,還待討論。這里我就一點,談自己的看法。
? ? ? ?在當今社會的交往中,大多數交往是在互聯網的虛擬環境下進行的,是一種借助于電子媒介的表演而 非人體的表演,因此書中描述的很多關于“前臺”的設置會變得簡單許多,也容易隱藏不想讓人看見 的東西。這樣一來這種社會會交往對表演者來說就顯得簡單許多,而對觀眾來說,對表演者的辨識難 度就會增大,因此表演(行為)越來越具有欺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