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以前,聽一個女生說,有好些男生追她,她都不答應,唯獨現在分分合合的這一個,她答應了。理由是:他把我聽過的歌都聽了一遍,我很感動。
當時的我,聽了覺得很對,也許確實,如同文字所講,喜歡一個人就想了解她的全部,所謂,愛屋及烏。
但是,每個人所遇到的人,碰到的事都不一樣,這么判定,未必有些牽強。甚至于,我想理解為“短暫的占有欲”在作祟。
當然,一份感情,總是有人要先邁出那一步。
點進通訊錄,點開他的網易云,看他喜歡了什么歌,最近又新聽了多少歌,排行榜里又是什么歌占據榜首。
有時候,會嘲笑自己的這癡傻行為,覺得自己真是無藥可救。
有時候,又在想,究竟,這算不算喜歡呢?
也許,一個人決心放棄你,決心再也不找你,無論你是有多么不舍,多想念魔咒來挽回,他都不會回頭。
嗯。
眼淚,沒有用。
思念,只能落下心結。
詛咒,似乎不應該恨。
那,如果是喜歡一個人,或者是,真的,在愛著一個人,究竟是怎么樣的呢?
我想,對于很多無奈的感情,那些,已經無法主動,只能坐以待斃地感情,除了沒用的沉默,只剩下等待,等待他能來修復,等到地老天荒,哪怕最后,剩下風中的自己。
還記得,郭頂昨天的新歌里,第一條評論:
“我有時候就在想,如果余生你都不主動找我,是不是這輩子都不會再與你有交集了。可是只要你和我說話,我看見了一定秒回,或者你說想見我,就算是刀山火海也要以最快的速度出現在你的面前。但你不找我,我應該真的不會出再現在你的世界里了。”
沒關系,時間可以治愈一切。
我不會像你,犧牲另一人為自己療傷。
不知道,這個時間會是多長,數數指頭,已有三年
也許當初,兩不點明,才最英明。
喜歡的方式有很多,也許,他永遠都不會知道,你想怎么樣來成全他,從一開始,到故事最后,都是這樣。他永遠都不會知道,你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