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溝通的雙方都沒機會進行對話。例如,有一方也許不想交流,或是危險迫在眉睫沒有時間交流。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能就需要使用強制力來避免傷害。
使用強制力的目的
在非暴力溝通中,我們運用強制力是處于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而不是為了懲罰、羞辱或譴責對方。例如,我們抱住年幼的孩子不讓他跑到公路上,那是為了他的安全。如果我們打孩子的屁股或罵他:“你怎么這么笨!”那么,我們就是在懲罰他。
在使用防衛性的強制力時,我們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和他人的需要上,而不是評價對方及其行為。
懲罰的類型
體罰是常見的懲罰方式,此外,指責或否定他人也是常見的懲罰方式。例如,如果孩子沒有照家長的話去做,父母可能就會說他“自私”“不尊重父母”等等。
懲罰的代價
當我們為了回避懲罰去做事情時,我們可能會忽視事情本身的價值,而陷入對失敗的憂慮。此外,懲罰將導致關系的疏遠。一旦我們被看做是施暴的人,我們就很難得到友善的回應。
如果我們試圖通過懲罰來使人們認識自己的需要,我們很可能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