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主動。
有一句老話,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工作中我們常常是被動地等待上級給我們分派任務,下達指令,接著被動地去執行。有時候甚至會偷懶,覺得單位就給我這么點工資,我干嘛要那么累呢?差不多就行了,工作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堅決只做“份內”的事情。
這樣看似是占了小便宜,其實是吃了大虧。
我們可以積極主動地去做工作,將能做的事情做到最好。如果有創新的想法,可以跟老板提出來。
做一個靠譜的人,做一個可以托付的人。
2.以終為始。
做事之前要先明確目的,確保方向的正確。
就像寫文章,要有一個主旨,得知道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是寫故事,想好開頭和結尾,這樣寫的過程中腦海中會形成一條主線,不至于寫著寫著就偏題。
做事情也是這樣,先明確領導的意圖,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再去行動,才不至于南轅北轍做無用功。
3.要事第一。
事分輕重緩急,可以把每天要做的事情都列出來,根據緊急必要程度排個序,先做最重要的事情,做完這個,當天的事情基本解決了一大半。
要學會管理,不必每件事情都事必躬親,學會與人協作,適當的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