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探討了商業競爭與轉型的目標設定與路徑選擇,今天進一步,思考大戰略確定后的策略問題。說到策略問題,戰史上有一個廣為人知的案例:長平之戰。公元前262年,秦趙兩軍為爭奪上黨而開戰,并迅速發展成為兩國的戰略決戰。,秦以王龁為帥,趙以廉頗為帥相持于長平三年。之后,秦國使反間計誘使趙國派出“熟讀兵書”的趙括取代廉頗,貿然出戰,結果招致大敗,趙卒被坑四十萬。從此,關東諸國完全喪失了對抗秦軍的能力,秦一統天下只剩下時間問題。這個戰例說明的問題,正是克勞塞維茨提出的第四條法則。
法則4、戰爭理論不是死板的規定而應是一種考察
克勞塞維茨認為,“企圖為軍事藝術建立一套死板的理論,好像搭起一套腳手架那樣來保證指揮官到處都有依據,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這道理按說很容易懂,不管是戰場還是商場,敵情我情千變萬化,更不用說時不時還會冒出幾個攪局的,哪有什么百分百的成算。問題是,歷朝歷代,還真有不信邪的。宋遼戰爭時,宋太宗就喜歡“圖陣形,規廟勝,盡授紀律,遙制便宜,主帥遵行,貴臣督視”。更牛逼的是,此君還親自研發過一種據說能一招鮮吃遍天的戰陣,叫做“平戎萬全陣”。結果呢?據說擺開此陣需要步兵11萬零280人,騎兵3萬零650人,布防大車1440輛,正面展開寬度為17里,也就是說,只能在寬達二十里左右的一片大平原上才能完成此陣。問題是契丹、西夏那些游牧戰士啥時候能那么配合呢?
同樣的,當下熱門的互聯網思維,是不是要一字不漏地照搬照用?“專注、極致、口碑、快”,就說這字數最少的“快”,是不是絕對真理?按雷軍的說法,快就是一種力量,你快了以后能掩蓋很多問題,企業在快速發展的時候往往風險是最小的,當你速度一慢下來,所有的問題都暴露出來了。那么,如果快不起來呢,一俊遮百丑的俊可就沒了。另外,快與極致,至少在理論上是對立關系,怎么處理這兩者關系?雷軍做小米用了四年,山寨蘋果只要一宿,這算快還是慢?這就是必須活學活用的地方。
實際上,《戰爭論》就是一部充分運用德國早起辯證法思想,總結戰爭經驗并預言相對理論化的著作。為消除戰爭的理論與實踐之間的矛盾,克勞塞維茨就提出,“理論應該培養未來的指揮官的智力,或者更正確他說,應該指導他們自修,而不應該陪著他們上戰場,這正像一位高明的教師應該引導和促進學生發展智力,而不是一輩子拉著他走一樣。”換言之,理論是為了確定思考的方向,而不是用來劃跑道。
法則5、運用戰爭史例的兩條原則
第五條其實跟第四條密切關聯,研究兵學也好商道也罷,一定是琢磨兩樣東西,一是理論二是戰史。克勞塞維茨認為,戰史的作用有兩個方面,一是從盡量多的史例中提取規律,二是盡量選擇最近的史例。最近的史例往往同當代戰爭近似,便于從中吸取教訓。
另外,克勞塞維茨有一個觀點很有意思,“在軍事藝術領域內的新現象中,只有極小一部分可以算作新發明和新思想的結果,而大部分則是新的社會狀況和社會關系的改變所引起的。”我們知道,發明、創新開啟的是新的商業空間,但商業空間轉化為消費行為,需要一個落點,那就是社會關系的跟進變化而產生的新的消費需求。
怎么理解這個呢,拿柯達為例,說起來還是柯達研發了數碼照相技術,如果從發明角度來說,那么未來的數碼照相市場應該是天下我有了。問題是,柯達基于傳統膠卷市場的既得利益,或者說拘泥于傳統的專業攝影-打印的社會行為以及折射出的社會關系(專業攝影以及留存照片)。而數碼照相技術的真正意義,卻在于大幅拉低攝影這一行為的專業門檻,使專業行為轉變為個人行為(隨手拍、手機拍)和社交行為(曬照,各種曬)。有人總結的一句話非常到位,“(柯達)沒落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創新失敗、轉型失敗、手機攝像頭興起等因素,而是并未理解人們拍照的用途:人們現在拍照目的已經從單純的回憶用途轉變為通信媒介、社交網絡分享。”
當下的互聯網經濟也是如此,開發APP,或者上O2O,在本質上只是一種技術可能性的運用而已,真正的商業內容,卻是用戶與產品的黏連。用戶需要的是產品和服務,而不是APP;產品要對應的是用戶的痛點和剛需,而不是O2O。如果真的有剛需有利潤空間夠大,就算是拉一幫人挑擔子沿街叫賣說不定都比玩兒APP的賺得多。
我們介入創新領域或引入新技術,著眼點有兩個:一個是新技術新思維能否針對用戶固有剛需痛點,提供以往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提出的更有力的解決方案;第二個,就是看新技術是否對既有社會關系或行為方式造成沖擊,從而形成新的商業需求,出現新的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