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問的目的,不是知識、不是文學,而是做人做事。不然你光知道而不用,有什么用?難不成你去教別人,讓別人做?這不是扯淡嘛!
而“子夏”說的這番話,進一步闡述了“做人做事”的重要性。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賢賢易色”這一句,是比較有爭議的,在于第一個“賢”字及“易色”二字。
賢,可作“尊重”,可作“辨別”。
易,可作“替換”“轉變”,可作“平易”“不重視”。
色,可作“態度”,可作“女色”“姿色”。
那么,“賢賢易色”這句話,或許就有多種解釋。
一種是,看到學問好、修養好、有本事的人,會肅然起敬,態度就會有所轉變。
一種是,對自己的妻子,要重賢德,而不重姿色。
一種是,辨別一個人是否是有學問、有修養、有本事,不要只看他的容貌。
一種是,一個有學問、有修養、有本事的人,在不同的場合,要有不同的“姿態”,或者不輕易改變自己的堅持。
但再想想,“賢人”是否也可以指“社會中的賢人”?
“事父母,能竭其力”,這句話解釋起來,比較簡單,就是“為父母做事,或者說孝敬父母,要不遺余力、量力而行。”
但仔細想想,“父母”可以引申為“至親、親人、家人、長輩”,是不是可以解釋為“為他們做事,要不遺余力、量力而行”?
“事君,能致其身”,一般來說通俗一點講就是“我這百來斤肉,就交給你了,也就是把命交給你”。
但仔細想想,“君”這個字,不僅指“君主”,還可以指“領導、上級、老板”,還可以指“君子(品德高尚的人)”。
是不是還可以解釋為“為你的老板做事、為你的上級做事,要不遺余力、量力而為”?
是不是還可以解釋為“你從君子身上學到的為人處事,能夠用在自己的身上”?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這句話,沒有多大的異議,字面解釋就可以了。
“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這句話也沒有多大的異議,意思是“即使說這樣的人,沒有讀書學習過,但是我必定說他是有學問的。”
“子夏”說的這段話,整體看來,或許有兩種理解的方式。
一種是:妻子-父母-上位者(老板、上級)-朋友。
一種是:社會上的賢人-家人-你認可的君子-朋友
但不管怎么說,《論語》這本書,是先教我們“做人做事”,也就是先教我們“人倫品格”這個“本”。
就拿現在的我們來說,我們生活中,就有一些學歷不怎么高,讀書不怎么多,但成就卻比較大的人。
“子夏”說的這段話,是告訴我們,人家那才叫有學問,不是說一個人讀書多就有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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