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重點是把三個概念:稀缺、選擇、歧視,聯系起來解釋。
有沒有“最起碼的需求”?
有沒有“不必要的需求”?
為什么會存在“歧視”現象?
怎樣才能減少“歧視”?
推行反“歧視”的政策,會導致什么后果?
課前思考:
最起碼、不必要,這些概念都是相對的,需求都是在不同條件下,人經過選擇而產生的,并沒有一定的剛性或冗余。資源是有限的,需求是無限的,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必然導致稀缺,必須做出選擇。選擇了這一個,就意味著放棄了那一個,這就是歧視。因此,只要需求存在,選擇就存在;選擇存在,歧視就必然存在。要想較少歧視,一是降低需求(似乎很難做到),二是增加供給,擴大可選擇的范圍、對象。
推行反歧視政策,是典型的好心辦壞事、事與愿違的行為,追求所謂的公平,而犧牲效率,會使真正需要的人,無法獲得急需的商品或服務,而那些獲得了商品和服務的人,反而并不需要。于是,這兩類人之間可能會發生交易,形成黑市,最終黑市價格與反歧視政策推行前的歧視價格將趨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