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傳習錄》【9】

2016-12-01 華杉

三個版本的格物致知,我們都照做,篤行!學習第一是立志,第二是敬畏老師,哪敢評判老師對錯!第三學習是一種行動反射,不是曉得標準答案,不要答案,要行動,朱老師、王老師、鄭老師、孔老師的格物致知,我們都要照做,篤行。這是我們的《學習學》,要學習,先得懂《學習學》。

【愛問:“昨聞先生‘止至善’之教,已覺功夫有用力處。但與朱子‘格物’之訓,思之終不能合。”

先生曰:“格物是止至善之功,即知至善,即知格物矣。”】

徐愛問:“昨天聽了老師講‘止至善’的道理,覺得自己學問下功夫有了著落用力的地方了。但是和朱熹老師‘格物’的訓導,想來想去,還是有所不合。”

王陽明說:“格物就是止至善之功,知道至善,自然就知道格物。”

這個話題大了,涉及王陽明和朱熹思想最大的分歧:對《大學》里三綱八目之八目其中的二目——格物致知的解釋。

先學習一下《大學》原文: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 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這里講了八條目的邏輯次序: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這次序不能亂。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次序好理解,沒異議。從誠意正心→修齊治平,也沒問題。誠意和正心,哪個應該在前面,個人體會不一樣,前面有討論過,不過這個問題不大。

為什么要先格物致知,然后才能誠意正心?“格物致知”這個提法,就在《大學》里出現這么一次,沒做任何解釋,其他先秦文獻也沒有說格物致知的。所以這到底什么意思,就成了儒學的一大學案。

朱熹注意到這個問題,然后他說《大學》里原文丟失了,他按程頤老師的意思,補充一下。他的補充說:

前面五章,是講格物致知的意思的,但是丟失了,我就按程頤老師講解的意思,補充如下:“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其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致乎其極。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為什么說致知在格物呢?是說我們要想知道,就要即物窮理,探究事物,求得事物的原理。天下之物莫不有其原理、事理,我們不能窮盡這些事物的原理,就不能全知,不能致知。所以大學一開篇的教導,就是要學者于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理而窮盡之,達到極致。這樣日積月累,用力越久,則豁然開朗,融會貫通,對萬事萬物的表里精粗無不到位,那我心的全體也無所不知,無所不明了。所以說格物致知,物格而知之至也。

朱熹的解釋,成為權威正統,今天的《現代漢語詞典》是這樣解釋格物致知的:“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總結為理性知識。”在清末的洋務學堂,最開始時把物理化學等學科,就成為《格致》。

朱熹說的有理,不過,窮盡天下萬事萬物之理,似乎是全人類,全體學者的事,不是某一個學者的事。如果要格物致知之后,才能誠意正心,才能修齊治平,格到什么時候去啊?這有點不好理解。

王陽明年輕時,試圖去踐行朱熹的格物致知,他怎么格呢,他想,我先格竹子吧!看看能格出什么理來。他怎么格呢?于是一連七天對著竹子靜坐,想悟出竹子的理。他廢寢忘食、目不轉睛地看著、想著,一直坐得支撐不住,病倒了,什么也沒格出來,然后他說朱老師錯了。

王陽明靠靜坐盯著看來格竹子,還真是不科學。對竹子的致知,不就是人類一代代格出來的么?農民去格竹子怎么栽種,廚師去格竹筍怎么烹調,建筑師去格怎么用竹子蓋房子,船工去格怎么扎竹筏。物格而知至,這才是格物之道呀!

不管怎么說,王陽明提出了他對格物致知的解釋,先說什么是知,知,不是知識,是知善惡,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惡。格,是個格子,是個善的標準,那事物來,我拿這個善的格子去框它,對得上,就是善;對不上,就是惡,要匡正匡正。所以他跟徐愛說:格物是止至善的功夫,懂得止于至善,就懂得格物了。

和那善的格子嚴絲合縫,就是止于至善。

王陽明這思想,后來總結成著名的四句教:

無善無惡心之體,

有善有惡意之動,

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

王陽明這樣解釋呢,覺得把格物致知放在誠意正心前面,說要先格物致知,才能誠意正心,就好理解了。你總得有個善惡對錯的標準,才能誠意正心嘛。

那么是否認為王老師對,朱老師錯呢?非也!學習第一是立志,第二是敬畏老師,哪敢評判老師對錯!第三呢,學習是一種行動反射,不是曉得標準答案,不要答案,要行動,朱老師的格物致知,我們要照做,篤行;王老師的格物致知,我們也要照做,篤行。這是我們的《學習學》,要學習,先得懂《學習學》。

格物致知這一學案,爭論兩千多年了,明末劉宗周就說:“格物之說,古今聚訟有七十二家!”如果你去把這七十二家說法都看看,或許還有收獲。我們挑兩位最有聲望的老師——東漢的鄭玄,和唐朝的孔穎達:

鄭玄注解說:“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于善深,則來善物。其知于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此致或為至。”

孔穎達:“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學習,招致所知。格,來也。已有所知則能在于來物;若知善深則來善物,知惡深則來惡物。言善事隨人行善而來應之,惡事隨人行惡亦來應之。言善惡之來,緣人所好也。物格而後知至者,物既來則知其善惡所至。善事來則知其至于善,若惡事來則知其至于惡。既能知至,則行善不行惡也。”

這兩位前輩老師的解釋一致,他們的時代,都在王陽明之前,也在朱熹之前。他們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想什么,就會來什么。格,是來的意思。你心善,善的東西就來;你心惡,惡就向你聚攏。這有點像我們現在說的“孕婦效應”,平時你不注意有多少人懷孕,但是一旦你懷孕了,你就會發現滿大街都是孕婦。你的關注,決定了你的覺知。

另外,我們在學習上也講一個道理,我們孜孜以求答案,往往是因為沒找對問題。當我們找對問題,就會發現,滿世界都在向我們提供答案,就在眼前!

鄭老師、孔老師的格物致知,學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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