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文章其實也不全算做文章,更像是一篇對于自我思考的描述和記錄。
最近,開始看《原則》這本書,里面提到依照原則行事的好處,并建議最好每個人都能把自己的原則記錄下來,并不斷實踐、比對和修正。但就像書中所說的一樣,很多人其實并沒有所謂的清晰的原則,而我也一樣。一直想了很久,自己都有哪些原則,這些原則又都是什么。想嘗試清楚地把它們記錄下來,但原來真的不是這么簡單的一件事。想了許久,最近我才想出一條我覺得可以算作是一條原則的原則。
這是我第一次嘗試用語言文字來描述自己心中所思所想的原則,但由于本身自己心中就還是存在著不少模糊的細節,導致在記錄描述過程中,雖然反復修改了多次,但仍存在不少細節措辭并不到位的情況。但有總勝過于無,堅持記錄下來,在日后不斷使用比對該條原則的時候,再去修正完善吧。
原則一:不主動對“非同一認知層面”的人,進行自以為好意的解釋或勸說行為。
首先,提出這個原則主要是因為我最近意識到:既然是“非同一認知層面的人”,那么雙方很有可能在價值觀或學識水平上并不一致。 不論孰高孰低, 基本上無論我說了什么,對方要么無法理解,要么無法認同。
有些含蓄客氣些的聽眾或許會礙于面子附和一下,就此拋諸腦后,不當回事。但有些聽眾或許就沒這么客氣了,不僅可能對你個人會有看法,更有甚者直接當場對你發火生氣,說不定就此還引來一串不必要的麻煩。
而我們自己呢?在這件事上耗時費力不說,還給自己惹了麻煩,所以還是控制住自己想要述說表現的心為好。
其次,我們自己所謂的好意或許只是自己以為的好意而已。 無論當我們說的時候,是本著有問必答,還是樂于助人的想法在那里滔滔不絕地傾囊相授。卻不知,對方可能根本就不是真正來問問題、來求知的。
其實他就只是來找心理認同而已。 只要你說的答案是他想要的答案,那就夠了,對方根本不在意所謂的事實真相等。所以,沒有必要主動送上門去,浪費自己的時間精力給對方找認同感。甚至有可能的話,在對方主動找你的時候,你就可以干脆直接地推說不知道,一來二往對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也就不會再在你這兒找認同感了。
最后,放棄對別人進行勸說,甚至是說教! 第一,既然是身處不同認知層次的人,那么對方肯定無法理解或認同你的觀點內容,你說再多都是無用功。第二,沒有人會喜歡別人對自己的說教。無論說的有沒有道理,說教本身就帶給人一種想要排斥的感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喜歡的也不要對別人去做,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基于以上幾點思考,我得出了這條原則,并嘗試寫下它。就是想參照這條原則,時刻提醒自己,在跟不同的人進行溝通的過程中,要學會區分對象,懂得保留自己的精力,腦力和氣力。 與其事后面對毫無回饋的另一方懊惱,不如事先自己在心里想清楚,這究竟值不值得自己花大精力去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