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單位一般會與勞動者約定其工資包含績效工資。那么,一旦因扣減績效工資發生爭議,誰來承擔舉證責任那? 2015年11月20日,王某入職某電子公司...
2019年3月25日,楊某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銷售,雙方簽訂了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20年3月10日,科技公司向...
某商貿公司自2019年12月起雇傭胡某從事送貨工作,雙方約定報酬以量(件)計酬,每月工資并不固定。胡某使用自己提供的車輛送貨,自己負責車險和車輛...
一些勞動者在試用期里被單位以“不能勝任”工作的理由炒了魷魚,那么單位可以隨意以“不能勝任”的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嗎?“不能勝任”的認定標準又是什么?...
成某于2020年7月5日經人介紹到某眼鏡公司工作,其主要工作崗位是操作注塑機生產眼鏡架,未簽訂勞動合同。眼鏡公司的經營范圍為眼鏡制造、加工。20...
2004年,汪某入職某檢測公司任驗貨部驗貨員,當時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2008年,雙方簽訂第一份勞動合同,約定汪某在驗貨部任驗貨員。2011年,...
任某是某醫院的急救車司機,合同約定執行定時工作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止,合同約定執行定時工作制...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由于經營不善、經營方式調整等原因,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的情形。經濟性裁員涉及面廣,若沒有按照法律的要求進行裁員,容易造成違...
2019年6月,王某應聘入職某運輸公司,任職貨物運輸大車司機。 2020年2月23日,運輸公司與王某簽訂《司機雇傭合同》,具體內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