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協議不是法律的淵源,但是關于協議在訴訟中的運用卻可以這樣解釋:
p449.
調整當事人相關行為并構成對等權利義務的持續基礎的其他種類的協議,也同意可以歸為法律的淵源。
例如一項集體商定的調整雇傭、解雇、工資率、工作時間以及雇工群體紀律等問題的協議,我們沒有理由不他該項集體商定協議像立法機關所頒布的一部處理于其內容完全相同的勞動法一樣視為法律淵源。
在我國協議不是法律的淵源,但是關于協議在訴訟中的運用卻可以這樣解釋:
p449.
調整當事人相關行為并構成對等權利義務的持續基礎的其他種類的協議,也同意可以歸為法律的淵源。
例如一項集體商定的調整雇傭、解雇、工資率、工作時間以及雇工群體紀律等問題的協議,我們沒有理由不他該項集體商定協議像立法機關所頒布的一部處理于其內容完全相同的勞動法一樣視為法律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