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認識小君是在一家咖啡廳。那時候他大四,每天四點下課以后,來咖啡廳打工。
“我可以坐你對面么。”
一個男孩這么問我。
我點了點頭,咖啡店并不忙,看那個男孩的樣子,似乎是在倉庫里搬貨了,滿頭的大汗,想要休息一下。我雖然剛畢業三年,但運氣好,幫著公司接了不少項目,現在也算小有所成,所以才閑暇的在這個咖啡廳消磨時間。
“是蘋果的筆記本吧。”
眼前的男孩好像很喜歡數碼的產品,看到以后眼睛都發光了。
“我叫林君,你可以叫我小君,看大哥你那么帥,不如我們交個朋友吧。”
男孩向我伸出了手。
我也禮貌地回應了一下。
“我叫單輝。”
其實相比公司里的同事,我倒覺得眼前的男孩要坦誠陽光地多,和這樣的人做朋友也是好事。
去了幾次咖啡廳之后,我因為出差去了外地兩個月,回來那家咖啡廳就不開了。我和小君的關系也就從偶爾見面閑聊,變成了朋友圈點點贊。
不過比起我,小君還是很健談的,他有女朋友,是他們學校的校花,他說的時候很自豪。他對他女朋友很好,來這家咖啡廳打工就是為了攢錢給女朋友買禮物,是一個包,日本牌子,他女朋友想要了很久,但是價格上千,就沒舍得買,這家咖啡廳雖然離學校蠻遠,可是時薪高,所以他來這打工。
“大學里我也談過,我依舊記得那個短發笑起來有虎牙的女孩。”
后來呢,小君問。
“分了,因為當時的我給不了她想要的。剛畢業的我,拿著幾百塊的實習工資,連自己的生計都解決不了,她憑什么陪我受苦。”
小君拍了拍我的肩,“老哥,我不會像你一樣的,我會成為她的英雄!”
諸如此類的對話,有過好幾段。
再見到小君是在幾個月后,他在微信上找我了。
“輝哥,有沒有好一點,便宜點的房子租。”
我算了算,小君這時候應該已經畢業了,找工作之前,找房子也是一大難關。
“這樣吧,我也打算換個大點的房子租,你和我合租吧,我選好了和你說。”我想幫一幫他。
現在我住的一室一廳,主要樓上有個健身房,早上很早就有人早練,總是吵我,我早就想搬了,但是一直沒機會。
因為認識的人多,房子的事很快落實了,是我朋友的,100多平,大兩房,東西都配全了,房租也不貴。
我和小君就正式從萍水相逢的朋友變為室友了。
小君是個理工科的學生,但他的夢想是當一名漫畫家,他已經朝夢想努力了好幾年,從高中他就開始練畫畫。
作為室友,我就成了他筆下故事的第一個閱讀者。他喜歡王道的熱血漫畫,友情,愛情,挑戰和勇氣,成了他筆下最常見的東西,他喜歡英雄更喜歡塑造英雄。他的畫工不差,但也不出彩,故事也比較隨性,就和無數心浮氣躁的年輕人一樣,他夢想著成功,他投了很多雜志社,卻一直沒有下文。
“輝哥,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從老家過來了,她要和我一起住。”雖然很不好意思,小君還是說了出來,“房租我會多付點的。”
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但還是答應了。然后我就見到了小君的女朋友,她叫做婉如,那是一個很干凈很素雅的女孩,不用化妝就有姣好的容顏,看來小君果然沒有說謊,那樣的女孩一定是學校里很亮眼的風景。我心里不舒服是因為有了女生,多少有些不方便。
小君自從女朋友來了,突然變得奮發圖強,白天找工作,晚上練畫稿。家里也逐漸有了煙火氣息,一日三餐都是婉如做的,比以前天天點外賣下館子要好的多,我接觸了一段時間,也對這一對情侶有了好感,他們的感情很純真,也很簡單。
小君找了個超市送貨員的工作,有彈性的時間,也有足夠的工資來生活,可以一邊練畫,一邊上班。小情侶日子過的雖然辛苦,但也充滿溫馨,小君總是幫婉如畫肖像,畫了很多張,厚厚一疊。
婉如也在找工作,大學生找工作真的很難,而且她不想做銷售,她性格內向,不是很放的開。
一次吃飯的時候,我提起了朋友公司里在招文員,問婉如有沒有興趣。
“我可以去嗎?”婉如看看我,又看看小君。
“當然可以,等我當了漫畫家,你再辭職,我們就去旅游。”
我看出來,小君眼神里有別的東西。
吃完飯,婉如去洗碗,小君拉我去了陽臺。“輝哥,我很感激你幫我女朋友找工作,但是我也很難過。”小君點了一根煙,遞給我了我一只。
我接了過來,13塊的利群,我今年抽過的最便宜的煙。
“別多想,就像我幫你一樣,我只是不想我朋友受苦。”
但是和我原本想的不一樣,故事開始變味了。
是從某一次婉如的同事聚會開始的,她吃完飯打電話給我,讓我去接她。
“不要告訴小君。”她這么和我說。
婉如喝了酒,當我停下車,搖下車窗,清楚地聽到了她和同事的告別。
“我男朋友來接我了,先走了啊。”婉如這么說到。她走過來坐到了我的副駕。
“為什么要這么說?”說實話,我有點生氣,在我看來,小君對她真的很好。
“我也不知道。”婉如低下了頭。
其實我早該發覺,婉如的工資不低,衣服也越買越多,出門必須化妝,而小君剛被一家漫畫雜志社看中,正沒日沒夜地畫稿,家里紙團扔了一地,工作也辭了,兩個人的軌跡在慢慢交錯。
“你知道,小君就算簽約了,每個月工資有多少么?3000不到,沒有任何保障,保險,比他送貨賺的還少。”婉如說的時候很無力。
可能是酒意,也有可能是蓄謀,婉如吻了我,是一個成熟帶著感情的吻,也許朝夕相處了這么久,她不再把我當一個大哥看待。
“小君還沒碰過我。"她眼神迷離地說道。“如果和你,我愿意,今天晚上我不回去。”
這么美的果實放在我面前,我也是男人,很難不心動。我和婉如去了附近的一家星級酒店,我們擁抱親吻了好多次,可是,我還是停下了,我推開了她。
“對不起。”我逃離了房間。
我還是回家了。
小君已經不再畫了,他正在喝酒,拆了一包瓜子,一邊嗑,一邊喝,我坐到了他對面。
“來,輝哥,一起喝。”倒了杯給我。
我喝了一口,高度的,很辣。
“我今天稿子被退了,他們不要我了,有了一個比我名氣大的,要在他們雜志上連載,把我的短篇位置擠沒了。他們說我畫的是天方夜譚,世界上哪有不會輸的英雄,主角都是有著悲慘的命運,不停地輸,才會贏得最后的勝利。可我想的是,如果我畫的那個英雄,救不了他的親人,救不了他的朋友,救不了可憐的陌生人,連他都辦不到,我該怎么辦。”
世界上哪有不會輸的英雄,多么正確的一句話,我不覺得編輯做的事是對的,但這句話,用在小君,用在我身上,都再好不過,我們都輸了,我們以為自己是戰無不勝的英雄,卻不知道連英雄也打不過的叫做生活。
我們喝了好久,我想到了自己,當初我攢了半年的錢在她生日的時候買了飛機票和禮物去看她,按響了她家的門鈴。
門開了,里面是其樂融融的一家,不過除了父母她身邊多了一個男人。
她看到我,愣住了。“這是我遠房表哥。”她拉我進來。
他爸媽都見過我,也幫著她打圓場。
“這是我未婚夫。”她向我介紹身邊的男人。在那一刻,我感覺我的心粉碎了,痛到無法言語,我麻木的點了點頭。
之后,送我下樓,“我知道你不會拆穿我。”她苦笑了一下,依舊露出了她的虎牙。“他對我很好,你又不在我身邊,而且我爸媽不會同意我去外地的,所以,對不起。”
第二天醒過來,小君的行李已經不在了,留下了一張紙條。
“輝哥,謝謝你,其實昨天下午我就收到了婉如的短信。她和我分手了,她說她需要一個成熟,有能力給她幸福的人。好好對她,她是一個好女孩,她能邁出第一步,就證明她確實喜歡你,我不會放棄我的夢想,我會換個地方,重新開始畫漫畫。”
電話響了,是婉如打來的,那頭只是沉默。
“林君走了。”
“嗯。”
“回家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