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的鄰居是人販子,這是很多年后我才意識到的。
鄰居是兩兄弟,都是光棍,大的眼睛瞎的,何時瞎,因何瞎?我不得而知,我們這些小孩總喜歡跟在他后面,見他拄著拄杖,“提提噠噠”先探前面是否能走,我們吱吱喳喳鬧,他怒,嚇我們:“走開,再不走,一棍子打死你們!”我們嚇得一哄而散。
基于此,人販的事情便主要由他弟弟來完成。他弟弟已到中年,不知是不是毛病,他的眼睛老是眨個不停,紅紅的,看著有股令人膽顫心驚的陰森,這就導致我們每當眼睛稍微動得快了點,便遭到家里大人們叱:“眨,眨成xx那樣就知死了!”
他們并不是專職做這個,日常的職業就是個地道的農民,基本沒有其他收入,日子過得清苦,兩兄弟窩在低矮潮濕的瓦房,再沒其他親人,但村里給老大申報了五保戶。
偶爾有需要出手“人”的販子找上門,他們便加入,參與其中。
那種感覺就像是,他們只是找了個副業,掙點外快,撈點油水。
他們販賣的對象主要是外地女人,從不動本地的。那些女人到他們手里,瘋的或未瘋的都有,大多精神已出現問題,至于是本來就有精神問題,還是在整個過程中折磨至此,無從知道,再有一些便是長得不好看的,或者身體缺陷。
他們也不是直接誘拐,而是作為整個販賣鏈中的一個中轉站,找最終買家的那種。(這應該也能想到,為什么那些人販子猖狂不止,販、賣配合快速,一步到位,也是因為各地多的是這種角色吧。)
朱自清在《生命的價格--七毛錢》說到:“人販子,老鴇,以至近來的綁票土匪,都就他們的所有物,標上參差的價格,出賣于人”。同樣,在他們眼中,人像任何貨物一樣,都有價格,且價格有貴賤。
那些女人的價格,外人并不清楚,但想必不多,因為有次聽到他們的討論,大概意思就是“貨物”“出品”不好,入手的買家基本上也同樣都是老丑殘,奔著生育后代去的多。
至于人販子本身,或許并不覺得這是件違法的事,他們只把它當一個賺錢的渠道,又或者即使他們知道這是傷天害理的、違法的,但在利益欲望的驅使下,在政府少作為,違法后果非常小的情況下,他們愿意冒這樣的險。
而其他人,則平和接受了他們的所作所為。是的,很平和接受。整個小村莊就像一個社會的縮影,誰家良善,誰家奸詐,誰家被人欺,誰家本本份份,誰家做了什么,誰家來錢的路徑……大家日常嘮家常,不多時便了然,可誰也不愿扯進別人家的那點事里,一是撈不到半點好處,二惹了可能還惹人嫌,換句話說,掙手腳不干凈的錢的人不在少數,你管得了多少?要真管,反倒落個不是,以后誰敢再跟你嘮叨大事小事那點事?三則是,大家都認為,確實事不關己,起碼,別人沒動你不是?于是,大家都愿意維持這表面的平衡,不聞不問,至于那些被販的女子,來自哪里,經歷過什么,是否會踏進下一個“狼窩”?則不是村民們關心的事。
也是在這種畸形的平衡之下,那兩人在村里與人得以正常相處,沒人過多關注他們,防著他們,同樣的,他們也沒防著其他人,包括我們小孩。
基于此,我們有時得以走近那些女人。當然,小孩子層面上的接觸,多的是好奇,甚至害怕,只遠遠的瞧著看著。我曾經問過幾次大人:“媽媽,那些女人是干什么的?”
“瘋女人,你們不要去看!”
“他家專門收瘋女人的,小心被傷到。”
“別靠近他們,他們那里很臭!還經常有壞老頭過來,小心。”媽媽曾經幾次因為鄰居間的紛爭,和那兩人吵過架,對他們頗有成見。
記憶最深的一次,他們家廳里幾個人吸噠著水煙,在聊天。
我們幾個小孩恰好在附近玩耍,不知誰帶的頭,大家一溜煙溜進了他們家,于是,我們見到了那個女人。
那個女人并不丑,也不像他們說的臟,相反,白皙,豐腴;她全身赤裸,不著一縷,只腳下栓著一條小指粗的鐵鏈;也不像瘋子,只在廳靠左的房里站著,偶爾走幾步,又停下,安靜地呆呆望著我們出神。
漸漸地,我心里直發毛,有點打顫,實在害怕她的目光,有太多的內容,我讀不懂!
而房外,幾個上了年紀的男人,吧嗒吧嗒抽著煙,然后,停下來討論一些我也聽不懂的內容,偶爾朝那個女人瞥一眼,罵罵咧咧一些粗話,吐口口水,然后轟的惡劣地哄笑來來。
很多年后,回憶起那一幕,我想起一個詞:牲口。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個成年女性赤裸的身體,不知為什么,那間陰暗潮濕泛著惡臭霉味的屋子,那具白花花的身體像烙鐵般地印在我的腦海中,直至現在!
第一次聽到反對的聲音,大概是在我小學一年級左右。
另一個鄰居嫁女兒,我家也被邀請。小孩子最愛熱鬧最饞人,吃完晚飯時我和幾個小孩擠在大人中間玩耍。然后便聽到新娘的伯伯,也是他們的族系親戚,在訓斥那兩個人,訓斥的內容大概就是:“不要帶那些女人回來了,你們做這些,沒臉下去見祖宗!”說得那兩人一句話也不敢回,只低頭刨飯。
新娘的伯伯很少回來,據說是軍人出身,后來在市里做了官,“是大官,公路局的,”大人說,但大人們喜歡透過現在窺本質:“這里面油水肥膩呢,看他這幾年的身材。”
“當官的”第二天便離開了,他的訓斥管用不?不,他們并沒停消停,他們知道,即使真有事,他官大權大也不會來管他們死活,那何必聽他的?權當閑聊了。
有人奇怪,那兩兄弟自己是光棍,難道不從中“便利”下自己?有的,后來那小的便從帶過來的女人中挑了一個女人過日子。女人生的矮小,嘴歪眼斜,但精神正常。
男人把女的留在身邊后,倒安份地過了2、3年日子,翻新房子,對女人也不算差,起碼在我們外人看來如此,媽媽就常回來嘟囔:“某某對那個女的可好,買了新手表,新衣裳,粗重活都不用干。他現在倒真安分了。”
真的安分了么?后來我們才知,找個女人在身邊、安分了的原因是因為他病了,肝癌!
最后對他的畫面定格在:他拖著被病魔折磨到浮腫虛胖的身子出來喂豬,站也站不穩,只光著膀子蹲在那里,像一個擠滿了氣體即將爆炸的氣球一樣,隨時焉掉。
不多時,癌癥帶走了他。
他走后不久,就只剩下瞎子一個,那女人,也就是他的小嬸子,不見了。
有一天,我放學回家,聽見鄰村一個屠戶上門與他吵起來,那個屠戶有一段時間經常出入他們家,曾聽說也是加入到他們兩兄弟的勾當中。這次兩人吵架的內容是關于那女人,屠戶責怪瞎子連自己的小嬸子也賣掉。而其他看客,則解讀是因為分贓不公兩人才吵起來。
隨著弟弟的死,人販子這一勾當也隨之在村里消失。
后來,我們搬家,我也長大出外讀書,再也沒聽過他們的事。
再后來,聽說瞎子死了,自己死在一家柴屋里,幾天后才被人發現。
不知道,在另一個世界里,他們是否還能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