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成長的要素之一,是接受社會毒打。而在形形色色的社會毒打中,被坑錢,是最常見,也是最令人耿耿于懷的一種。
簡單說三件事。
1、一個親戚投資了朋友的線下培訓機構,6萬多塊,只有第一年拿到所謂的不到4000塊的分紅,之后三年就再沒拿到一分錢。每次詢問,朋友回復五花八門:“最近在周轉”、“在參與新項目”、“在開拓某某學校市場”……直到今年關門大吉,徹底涼涼,氣得她心絞痛都犯了。
2、同事之前買P2P,虧了20多萬,從跑路到如今已經快兩年了,群里不少投資者依然在想方設法希望盡可能拿回一些錢,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一些人身心俱疲,自認倒霉,放棄了維權,只剩下一小部分人,堅持要討回公道。
3、今年4月份,原油寶事件刷屏。不少人在中行買了個叫“原油寶”的產品,投資了WTI5月原油期貨,結果油價出現史無前例的負數。大家指責中行,不該把一個復雜的期貨衍生產品賣給普通人,討伐聲四起:“明顯是中行做錯了!他們必須負責!”
如果你問我怎么看,我只能說,作為極其普通的投資者,這幾年我有個非常深的感觸:
在投資理財面前,談對錯幾乎沒有意義
開篇說的那位親戚,她自己都說,朋友比她虧得更多并不是故意坑她,可實在是憋屈得慌;同事買的P2P,當年是行業TOP20,各項資質齊全。
原油寶更別說了,出身于中行這種濃眉大眼的正規軍,還是風險等級R3(穩健類)的產品,你說投資者有錯么?
可惜的是,依然改變不了虧錢的事實。
對真金白銀而言,不看對不對,只看虧不虧。
02
投資的目標是什么?
賺錢。
每次有坑錢的理財案例出來,很多文章會把問題歸咎于投資者如何不理智,如何貪婪,如何異想天開上。其實都是強行歸因+事后諸葛亮。
真要有機構想陰你,多數普通人都是無力招架的。
炒股的人可能體會更深。
對錯是事后的事,真要想不虧,重心永遠放在事前。
第一,用余錢投資。
什么叫余錢呢?就算虧光也不會影響你正常生活的錢。
我同學曾從消費貸中套了20萬出來,聽熟人介紹,買了某上市公司的金融產品,收益12%-18%。
一年多后,產品垮了公司出事了,同學血本無歸,花了兩年多才還完債。
對普通人來說,好的投資有個前提:就是使用的資金是你的閑錢。
這本身就是件錦上添花的事。賺了,固然好。虧了,那也不影響生活底色。
一旦你把用于買房、教育、養老等虧不起的錢用來投資,等于赤腳在雷區狂奔,稍有不慎,就會炸裂。至于借貸投資等于加杠桿,趟雷plus,自然雪上加霜。
第二,不投看不懂的東西。
就說原油寶,多數投資者是不知道它是怎么給自己帶來收益的。原油為什么會跌到負數啊?為什么原油基金還是漲的,而期貨怎么就跌了?
約翰·D·洛克菲勒說過:投資熟悉領域,是獲得經濟保證的準則。
不懂=不可控。
順便說下,安全性高的金融產品,原理往往不復雜。越是遇到看起來特別高大上、特別唬人的收益模式,越要謹慎。
3、不押注單一標的
比如你買了A股+港股+美股,內核都是高波動性的股票市場。別盲目重倉,更別為了一時的勝負,押上所有籌碼,這屬于賭徒行為,賭徒對應的結局,大概率是十賭九輸。
普通人的資產配置,買些互聯網存款、買些指數定投,想博點兒超額收益的話,再拿出一小部分錢放入股票中就差不多了。
這幾點事前防御,相比事后爭論對錯,要靠譜100倍。
03
我之前聊過《窮爸爸富爸爸》作者,日裔美國人清崎破產的事情。不少小伙伴質疑:這做法有毛病吧?利用公司破產逃避責任?
實際上,這個操作是完全合法的。
就像之前也有人質疑二房東轉租,這種中間商賺差價的行為是不是沒道德?我先不說,如果經過出租人同意,轉租一直以來就是合法的。不少人就是通過租下房子->裝修->抬高溢價->轉租,得到不錯的收入。
這是典型的把“負債”變成“資產”的思路。
除了投資,這世界上大多數運轉規則,其實都不以“對錯”衡量。
比如戰爭。
二戰后,兩位德國總理先后在紀念碑前下跪懺悔。在記者的閃光燈下,當時的德國總理勃蘭特跪立認錯的形象,馬上傳遍世界各個角落。曾經兇狠殘暴的納粹德國形象悄然模糊,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友善的新德國。
很多人以為,反法斯西戰爭勝利,這是正義的勝利。
德國為什么認錯?
因為戰敗了啊!就這么簡單。
戰場上,勝負>對錯。最大的目標就是活著,至于對錯那些都是后話。沒有贏下戰爭,你甚至連談對錯的權利都沒有。
《人類簡史》里有兩句話,我記憶猶新——
1、歷史從無正義。
2、鳥類會飛就是因為它們有翅膀,可不是因為有什么“飛的權利”。
戰場上從來不會看你是否是正義的一方,而對你分外溫柔,“成王敗寇”這四個字,自古以來就是血淋淋的真相。
再比如法律。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晗在一篇文章中,問過一個問題:法律依據什么標準來解決糾紛?
多數人的本能反應是,依據是非對錯解決糾紛呀。
實際上,法律并不關心對錯,而關心雙方都具有哪些權利。
劉晗老師舉了真實例子,說一對夫妻離婚后,法院把孩子判給了女方撫養,男方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爺爺奶奶非常想念孫子,所以也經常去看孩子。
可后來他們經常在母親沒同意情況下,去幼兒園把孩子接走,母親不允許,老兩口就施加道德壓力,到處說前兒媳婦沒人性,弄的兩邊關系惡化。
孩子媽媽一紙文書,把爺爺奶奶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不能再來看孩子,還得賠禮道歉。
爺爺奶奶在庭審現場,痛哭流涕地叫著冤枉,認為自己看孫子就是天經地義。
結果呢,法院判爺爺奶奶敗訴。
因為從法律層面上來講,爺爺奶奶是沒有單方面的探視權的。盡管看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但確實沒有任何變通余地。
法律不看誰對誰錯,不看誰強誰弱,只看雙方的權利如何定義。
所以你發現沒,很多時候是非對錯僅僅是個看問題的角度,并非判定的維度。
04
這個誤區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其實相當常見。
想實現目標,靠辯論對錯根本沒用,靠想方設法去解決問題才有用。
我以前公司,有一次開發部門和運維部門由于一個項目上線出現狀況,開會協調處理,說著說著,演變成扯皮,你說我架構有問題,我說你部署有問題。
1個多小時后,雷厲風行的技術總監進來,還沒等雙方告狀完,劈頭蓋臉一頓臭罵:
“你們能不能先解決問題?吵贏了怎樣?贏了問題依然存在啊!今天如果沒拿出解決方案,誰都別走!”
大家被罵得面面相覷,趕緊回過神來討論處理辦法。
半小時后,確定好方案,馬上分頭執行。
解決問題,往往擺在對錯前面。
就好比和女朋友吵架時,有些人特別喜歡一個勁兒地講道理、說對錯。妹紙原本只是想吐槽幾句,被你一頓教育,火上澆油翻臉就走。OK,你有道理,但女朋友氣跑了,這恐怕也不是你想要的結果吧?
這是許多人常犯的毛病。
總以為生活是辯論賽,非得唇槍舌劍辯出個子丑寅卯,卻忽視了最重要的目標并不是贏得辯論。就像《奇葩說》里,哪方贏了從來不是核心關注點一樣。
所以,你現在可以明白,為什么投資或一些事情,我們沒必要過于糾結對錯了吧?
如果你的目標是賺錢,就應該想著如何本金不虧損,如何安穩賺點兒小錢,而不是考慮別人坑你有沒有道理。
如果你的目標是通過晉升,就應該想著如何寫好晉升報告、展示工作成果,而不是計較做一份匯報PPT到底有沒有必要。
如果你的目標是改善與他人的關系,就應該想著多找些共同話題,求同存異,而不是堅持自己的看法才是對的,自己的三觀才是完美的。
這個世界當然存在對錯,而且結論經常顯而易見,只是,它起不到什么作用。
美國金融暢銷書作家納西姆·塔勒布說: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想贏,一種想贏得辯論。
你呢,想成為哪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