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警察制服抱娃女子孩子被摔上頭條 這件事的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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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小孩是無辜的。由于雙方的爭執,而讓小孩受到波及,受到傷害。從這個角度看,警察和孩子的親人都是有錯的,警察沒有考慮到自己的行為對孩子產生的傷害性后果。孩子媽媽抱著孩子和警察發生爭執,全然不顧自己身為孩子監護人的身份。最終由于雙方的沖動,讓局外人孩子,受到傷害。雙方都有錯。
2.警察方面的原因。就警察而言,和一位抱著孩子的女子發生爭執,想必一定有什么原因,大熱天的,警察也不會閑的沒事找事。既然有事,那肯定是女子做了什么錯事,警察現在是有理得。但不管怎樣,作為一個警察在任何時刻都不應該失去理智。如果女子罵人或者對警察動手都應該有相應的懲罰措施的。從業方面講警察由于沖動,而考慮不周。職業素養不到家。
3.女子方面的原因。作為一個抱著孩子的人,不應該因為自己是弱者一方,自己抱著孩子就認為警察會怕你,不要認為周圍看熱鬧的人多了,警察就會怕把事情鬧大而放過你,如果有誤會,應該好好的和警察交流,一味地動手動腳不僅解決不了問題,更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糕。
哎,沖動是魔鬼。不管怎樣孩子是無辜的。相對與真相,我更希望孩子平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