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來,秦始皇是暴君的代名詞,秦是暴秦。這是漢朝人的說法。《史記·酈生陸賈列傳》“陸生曰:皇帝起豐沛,討暴秦……”
陳勝吳廣舉臂一呼,天下響應,豪杰并起,遂滅暴秦。這是秦末之人的說法,不過是漢朝人寫的史書。《史記·陳涉世家》“豪杰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
秦懷貪狼之心,吞滅二周,欲窺海內。終于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滅掉齊國,并兼天下。這也成了他的罪名,任詐力,奮私智,連年征戰,荼毒百姓。賈誼《新書·過秦》“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先詐力而后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
但深入研究史料,覺得秦始皇還比較仁慈,有比較才有鑒別,把他和漢朝皇帝對比。當然“仁慈”是對于封建帝王來說的,不是用普世價值來衡量。
壹、以戰止戰
秦始皇之前天下是個什么樣子呢?西周“封建”,就是分封制,諸侯有高度的自治權。但到了東周便進入春秋戰國(前770-前221)。一旦諸侯強大了,便武力稱霸,周天子弱小,不能彈壓。耳熟能詳的春秋五霸,戰國七雄。諸侯之間相互兼并,沒哪天不打仗。春秋是多事之秋。戰國既戰爭之國。
如果不是秦滅掉六國,就是其他某個國家滅掉六國,其中楚最強大,這是當時的趨勢。秦始皇從十七年(前230)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只用了九年時間便滅掉六個國家。結束了混戰,這是以戰止戰。戰爭終于結束了,當然這不是“解放”戰爭。
春秋就出現了“郡縣制”,郡縣和封建并存,郡縣制是君主直派官員管理郡和縣這兩級地方行政,對君主負責。到秦始皇兼并六國才正式廢封建立郡縣,后人稱“中央集權”。在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最高監察)、廷尉李斯(最高司法)的建議下,始皇帝同意確立郡縣制。
李斯等人的話道出了封建制的弊端,諸侯不朝、連年戰爭是封建制的產物,諸侯都不來朝覲,天子無法彈壓。《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貳、軍無暴行
那么在滅六國戰爭中,秦軍有沒有出現暴虐行為呢?比如屠城等,史書中找不到。秦朝的“歷史”是漢朝人寫的,而史書沒有秦軍暴虐的記載,反而“仁厚得人心”的劉邦有暴行。
秦趙長平之戰,秦國大將白起坑殺趙國降卒四十余萬人,秦始皇還沒出生。劉邦在滅秦戰爭中有四次屠城的記載。漢朝人爆料漢朝開國皇帝的虐行,可信度高。錄劉邦本人帶的隊伍,他手下將領屠城也有多次,不錄。
1、與項羽合屠城陽(今山東菏澤)《史記·項羽本紀》“項梁使沛公及項羽別攻城陽,屠之。”
2、屠潁陽(今河南登封,《漢書》作潁川)《史記·高祖本紀》“南攻潁陽,屠之。”
3、屠武關(今陜西丹鳳)《史記·秦始皇本紀》“沛公將數萬人已屠武關。”
4、屠咸陽。《漢書·陳勝項籍傳》“至函谷關,有兵守,不得入。聞沛公已屠咸陽。”
倒是有秦軍“斬首”的記載,但秦國是崇尚“首功之國”,戰場上斬殺敵人,把頭割下來報功封爵,一般割一個耳朵。基本各個諸侯國都崇尚。“斬首”這個詞史書里到處有,秦始皇以前以后都是,漢朝也一樣。《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年,麃公(秦將)將卒攻卷,斬首三萬”“十三年,桓齮(秦將)攻趙平陽,殺趙將扈輒,斬首十萬。”《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剽姚校尉(霍)去病斬首虜二千二十八級”“驃騎將軍(霍去病)逾居延……斬首虜三萬二百級”
可以推斷出秦始皇的軍隊紀律嚴明,雖然他不親自帶兵打仗,但手下將領并無暴行,說明他不放任。總比那假仁假義的劉邦好得多。
叁、并非殺絕
陳勝吳廣最先發難,六國貴族相繼復國,貴族不光皇室成員,還有文武大臣的后人。如果秦始皇把這些王室和貴族都殺光,不就沒有六國貴族復國了嗎?“貴族”是世襲權貴,是反秦核心。那時教育沒有普及,基本只有貴族才能受教育,說話有人聽,有影響力。當然武將更重要,能帶兵打仗。
平民是沒有向心力和反秦能力的,只能被組織起來成為軍隊。陳勝吳廣在起事時可不是農民,都是“屯長”(下級軍官)。陳勝只是少時為傭耕,吳廣沒有交代。漢承秦制,《后漢書》有屯長的說明。《史記·陳涉世家》“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漢書·陳勝項籍傳》“發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勝、廣皆為屯長。”《后漢書·百官志》“大將軍營五部……曲下有屯,屯長一人,比二百石。”
秦末復國貴族如下
楚國:熊心,景駒。襄強(疑似楚國貴族后人)。大將項燕的后人項梁、項羽、項伯、項莊、項佗、項聲
魏國:魏豹,魏咎。周巿(魏國貴族后人)
趙國:趙歇
韓國:韓成,韓王信。張良(祖上三世為韓國宰相)
齊國:田儋,田橫,田榮,田角,田假,田間
燕國:沒記載姓名,只概述有燕國過去的貴人,在古代有權勢才叫貴人。《史記·陳涉世家》“燕故貴人豪杰謂韓廣曰:楚已立王,趙又已立王”
六國的君主,除了作戰中被殺的。被俘的君主也沒有記載被秦始皇誅殺。包括衛國君主“衛君角”,秦二世也沒殺,只貶為平民。《史記·衛康叔世家》“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史記·六國年表》“郡縣皆反……出衛君角為庶人。”
比較劉邦,他滅項羽后當了八年皇帝,又打了八年戰,為了滅異姓王,誅殺功臣,狡兔死走狗烹。燕王臧荼、代王陳豨、韓王信、淮南王黥布被殺。梁王彭越、淮陰侯韓信夷滅三族。燕王盧綰逃入匈奴。趙王被廢,趙國丞相貫高等夷滅三族。《漢書·高帝紀》“九年,趙相貫高等事發覺,夷三族。廢趙王敖為宣平侯。”“淮陰侯韓信謀反長安,夷三族。將軍柴武斬韓王信于參合” “梁王彭越謀反,夷三族。”
滅秦三年,楚漢五年,八年戰爭,黎民罹遇兵燹,白骨遍野。但劉邦接著發動戰爭消滅異姓王。雪上加霜,百姓更加困苦不堪。名義上諸王謀反,實際莫須有。最后劉邦在消滅黥布的戰役時中流矢,重傷不治而死。
漢朝初年的法律是殘暴的,所謂“約法三章”是宣傳。史書直言不諱:漢初雖有約法三章,但死罪有夷滅三族的法令。法令說:‘被誅滅三族者,先黥面,割鼻子,砍掉左右腳,杖斃,割下頭掛起來,骨肉剁成醬,在街市以示眾。其中誹謗咒罵者,還要先割掉舌頭。’所以稱為五刑具備。彭越、韓信就受了此種酷刑。直到呂后元年,才廢除三族罪、妖言令(謠言)。《漢書·刑法志》“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祅(妖)言令。”
而滅六國,始皇帝沒有因為“鳥盡弓藏”殺戮功臣。只在滅六國之前殺了呂不韋和嫪毐。他十三歲即位,政事委托呂不韋、嫪毐。秦王政九年(前238),嫪毐作亂被夷滅宗族。門客被流放蜀地。十二年,呂不韋自殺,被他的舍人私葬,有的被流放,有的被奪爵,被貶官。并說以后有像他倆一樣為國事不道者,籍沒其家。但是秋天,嬴政卻把嫪毐的門客招回來了。《史記·秦始皇本紀》“十二年,文信侯不韋死,竊葬。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嫪毐、不韋者籍其門,視此。秋,復嫪毐舍人遷蜀者。”
其他武將功臣沒有一個被殺的記載。王翦、王賁、蒙武、蒙恬、桓齮、李信、李斯、姚賈、尉繚、馮劫、王綰等等,包括鄭國都沒有被殺的記載。
肆、謬傳焚坑
焚書坑儒一直是始皇帝最大的罪名,愚民政策。焚書令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李斯上書建議:……非秦國史官所作的史書都燒掉。除了“博士”官職責內所主管收藏的書。天下收藏的詩、書、諸子百家之書,統統送到郡守和郡尉那里集中燒掉。敢兩個人以上聚集講論詩、書的,斬之于街市。敢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吏知情不報與之同罪。命令下達三十天還不燒的,黥面去修筑城池。所不燒的,醫藥、卜筮、種樹的書籍。想學習法令,拜官吏為師。秦始皇批示:可以。《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焚天下藏書,必定發布詔書,傳布焚書令。秦朝最少三十六個郡,最少三十六封朝廷詔書。詔書到郡守那里,然后再分抄傳到縣,縣下有鄉,鄉下有亭,亭下有里。出土了秦銅制詔版和秦權的“統一令”。“統一令”銘文大意為:二十六年(前221)朕統一了天下,百姓安寧,稱尊號為皇帝。詔書命丞相隗狀、王綰,統一度量衡等。使疑惑變明了。證明秦始皇統一天下,統一度量衡等,史書記載正確。《秦詔版、秦權銘文》“廿六年,皇帝盡并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隗)狀、(王)綰,法度量、則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
而目前為止沒發現“焚書令”的詔書或命令,一枚都沒有,不管是朝廷的,還是郡縣的分抄的。此命令覆蓋全國,同一法令文書理當遍布全國,卻沒有出土,秦簡都出土了很多,難道不奇怪嗎?比如史書記載“孔子讀易經,韋編三絕”,韋就是編書簡的皮帶,斷了多次。而到目前為止春秋時期的簡牘一片都沒發現。倒是戰國、秦、漢簡發現了很多。就可以斷定,孔子韋編三絕是后人編造的故事。《史記·孔子世家》“讀易,韋編三絕。”
“坑儒”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原因是秦始皇想長生不老,命一班術士求仙人不死之藥,而不得,有個叫盧生的術士就說:如要遇到仙人求到仙藥,君主的行蹤就不能讓別人知道。秦始皇照做還是暴露了行蹤,以為是親近的人泄露的,于是殺了知情人。而后術士們說秦始皇的壞話,并且跑了。秦始皇知道了,大怒,命官吏拷問,諸生相互告發,始皇帝親自勾起決了四百六十多人,坑殺于咸陽。《史記·秦始皇本紀》“……于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后。”
這段記載本身就不太可靠。即算是真的,也是以殺術士為主要對象,也有“文學”。儒生也叫“生”,術士也叫“生”,那時“知識分子”都可以在后面加“生”字。人數是四百六十多人,并非只殺儒生文學。法律文書都可以叫文學。《史記·蒙恬列傳》“(蒙)恬嘗書獄典文學”
李斯的建議是“以古非今者”滅族,那么誹謗皇帝的罪名比“以古非今”還嚴重。秦始皇也沒有誅滅他們的宗族。反證“焚書令”的記載不實。即算此事件為真,也證明秦始皇不是殺人狂。和漢初的殘酷相比要“仁慈”得多。
雖然《秦始皇本紀》記載是坑殺術士和諸生,但其他地方和其他書籍就“演變”成“誅文學”或“坑儒”了,于是“坑儒”一直流傳到今天。《史記·封禪書》“諸儒生疾秦焚詩書,誅僇文學”《論衡》“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見坑者四百六十七人”《漢書·五行志》“遂自賢圣,燔詩書,坑儒士”《后漢書·左周黃列傳》“六國并秦,坑儒泯典”
肆、皇陵阿房
秦始皇陵確實壯觀,主陵雖沒開發,光兵馬俑就非常壯觀了。墳丘底邊長350米左右,現存高度76米。墳丘外面有夯土墻兩重。內墻長1355米,寬584米。外墻長2165米,寬940米。還有陪葬墓。有役徒墓,以及窯和石料場遺址等。參見《史記箋證》
史書記載總共動用了七十萬人,一部分修陵,一部分建阿房宮。《史記·秦始皇本紀》“隱宮徒刑者七十余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麗山”
其中“隱宮”是“隱官”之誤,隱宮是被閹的人,幾十萬以上的人被閹割,那要多少動手術的人?隱官是已判刑,被赦,但要勞動,相當于勞教。《睡虎地秦簡·法律問答》“將司人而亡,能自捕及親所智(知)為捕,除毋(無)罪;已刑者處隱官。”
但記載的人數太過夸張,漢朝“五陵”都不小,尤其漢武帝的茂陵,比秦始皇陵小一點,也沒有記載動用了幾十萬人。茂陵高46米,頂端東西39米,南北40米。底邊:東邊243米,西邊238米,南邊239米,北邊234米。還有大量陪葬陵,比如衛青、霍去病、李夫人等。《關中記》“漢諸陵,皆高十二丈,方一百二十步。惟茂陵十四丈,方百四十步。”
阿房宮遺址沒有發現“瓦當”,一種觀點認為沒有封頂,爛尾。一種觀點認為只打了基礎,沒建宮殿。遺址在西安未央區,現存夯土臺基,東西1320米,南北420米。參見《史記箋證》。阿房宮就在漢朝皇家林苑“上林苑”中,沒有一個漢朝人說看到過阿房宮殘跡,包括司馬遷,他為了寫《史記》可是到各地考察過的。不知道唐朝人杜牧的《阿房宮賦》是參照什么寫成的?
伍、稅斂誰重
秦的具體賦稅制度尚不明朗,資料缺乏。秦孝公時對昂貴的酒肉貿易課以重稅,確實打壓商人。《商君書·墾令》“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
酒,疑似專賣,但專指居住在田舍的人,應該是農民。《睡虎地秦簡·田律》“百姓居田舍者毋(無)敢酤酉(酒)”
鐵,專賣。司馬遷的祖上司馬昌,在秦始皇時為鐵官。《史記·太史公自序》“(司馬)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
鹽是否專賣,待考。秦惠王時,命張儀與張若在成都設置鹽、鐵市官。東晉·常璩的方志,資料來源不明。《華陽國志》“張儀與張若城成都,置鹽鐵市官并長丞”
漢朝人說秦國賦斂無度。有幾則沒有舉實例,說得很籠統,看不出什么問題。而董仲舒卻對漢武帝說:古代不過十稅一,人民服役不過三天,而到了商鞅變法,廢除井田制,土地可以買賣。并壟斷山澤利益。老百姓一年要服兵役,一年要服徭役,是古代的三十倍。田租和人頭稅是古代的二十倍。有的農民耕種地主的田地,田租是十稅五。所以貧民經常穿牛馬的衣服,吃豬狗吃的糧食。每年審理的案件千萬起。《漢書·食貨志》“董仲舒說上曰……古者稅民不過什一……使民不過三日……至秦則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又顓(專)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又加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斷獄歲以千萬數。”
問題1、他說古代服役不過三天,不知是徭役還是兵役,徭役還說得過去。難道兵役只服三天?2、他說古代十稅一,秦國增加二十倍,十稅二十。200%的稅!這種稅額古今中外都不可能有。3、人民窮困得難以生存,還能給牛馬制衣裳?還能飼養狗?4、每年審理的案件千萬數,不知他是不是實指。但秦朝人口最低估計在1000萬左右,最高估計3000萬左右。用今天的話評價董仲舒,他是在扯淡。
諷刺的是董仲舒死后,大興功伐,國家虛耗,人民疲敝不堪,又出現人吃人的慘劇。《漢書·食貨志》“仲舒死后,功費愈甚,天下虛耗,人復相食。”
劉邦和漢武帝時期人相食的記載
《漢書·高帝紀》“興關中卒乘邊塞。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史記·平準書》“是時山東被河災,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
《史記·汲鄭列傳》“臣過河南,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馀家,或父子相食”
《漢書·武帝紀》“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
《漢書·武帝紀》“夏四月,雨雹,關東郡國十馀饑,人相食。”
秦朝就沒有人吃人的記載,只有公元前216年的秦始皇微服外出碰到了盜賊。糧食價格很高,一石價格一千六百錢。賜給平民米和羊。《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一年十二月……賜黔首里六石米,二羊。始皇為微行咸陽,與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盜蘭池,見窘,武士擊殺盜,關中大索二十日。米石千六百。”
漢朝有十五稅一、三十稅一。但這真實情況嗎?王莽有異議,他說:漢朝常有以交錢代替服役的名目,老病殘疾不能服役的人都要交錢。再加上豪強的盤剝,名義上是三十稅一,實際上是十稅五。50%的稅。《漢書·食貨志》“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
陸、宣揚仁孝
漢朝人說秦人不講仁孝,但是秦國有兩個君主的謚號有“孝”字,秦孝公、秦孝文王。孝文王是秦始皇的祖父,在位三天就死了。出土的秦簡說:父慈子孝是為政的根本。簡的紀年為秦昭王元年(前306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君鬼(惠)臣忠,父茲(慈)子孝,政之本殹(也)”
《為吏之道》堪稱中華文明的傳統美德,部分與儒家經典《禮記》、《大戴禮記》相似。文多節錄三條。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謗,三曰舉事審當,四曰喜為善行,五曰龔(恭)敬多讓。五者畢至,必有大賞。】
【除害興利,茲(慈)愛萬姓。毋罪毋(無)罪,毋(無)罪可赦。孤寡窮困,老弱獨傳,均□(徭)賞罰】
【寬以治之,有嚴不治。與民有期,安騶(慢騎)而步,毋使民懼】
至少秦是宣揚慈孝愛民的,一個秦官吏能把這些文書作為陪葬品,可見在他心中有多重要。而《史記》卻引用了《過秦論》的話說秦不施仁義,陳勝揭竿而起就導致秦朝滅亡,為天下人所笑。《史記·秦始皇本紀》“一夫作難而七廟墮,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至于建筑長城,馳道等等那是軍事行政需要,秦始皇之前就有,其他諸侯國也有。長城主要為了抵御匈奴,馳道相當于現在的高速公路,必要的基礎設施。孟姜女哭長城是后人編的故事,竟然成了“歷史”。總之始皇帝不是想象中的殘暴,也該還他本來面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