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玉茗公子
01
今天,生活依然繼續著。
我叫何義,是行走于城市間的奮斗者,被英明的人類稱為蟻族。公司和出租屋,每天兩點一線是我的生活。哦,對了,這一線是公交線,它起始于距我出租屋1150米的站點,終止于距我公司653米的站點。為了早點湊齊首付,公交車成了最適合我的代步工具。
每一個工作日,我都重復著萬年不變的日程:6點起床,6點30從出租屋出發,并在站點排隊等車,7點差不多能夠坐上公交車。公交車在早高峰的車流中穿梭,我一般會在車上玩玩手機打打瞌睡,8點40分左右能到達公司。我很珍惜這份工作,不敢奢求朝九晚六的準時上下班。每日加班,也祈禱能給領導留個好印象,沒準能夠升個職加個薪!
每一個雙休日,我基本在家宅著。沒有特殊情況,我不會選擇出門,因為待在家里,對我來說是最省錢的方式。我的每一分錢,都需要被精打細算著。
可是,重復的日程,卻換不來重復的快樂心情,今天,我的內心充滿著糾結與痛苦。
02
前天,我和她去拜訪了她的父母。
初次拜訪,她的家人都非常客氣,尤其是她媽媽,拉著我問長問短,十分熱情,但是,當我聽到她媽媽興奮地說:"小何啊,我們鄰居小姑娘結婚,收了30萬彩禮,我們丫頭也不能差哦!"那一刻之后,我的內心除了這句話,沒有其他了。
幸好,第一次,還不至于談婚論嫁,所以,并沒有那么難堪。本來,我以為努力一點,買一個房子,就可以娶媳婦了。然而,首付還未攢夠,又要攢彩禮,彩禮還未攢夠又要攢······
其實,關于禮金的問題,以前在電視上、在網絡上,都會或多或少了解到,并不低。聽我媽媽說,我們那個小山村的姑娘都能“賣”個20多萬!
03
昨天,我居然和她吵架了。
她叫趙芳,是我的女朋友,我們處對象3年了。三年前,我和她相識于愛情;三年來,我和她相處于真心。以前,我們從未談論過未來,因為,我們心心相知,我們始終相信愛情足夠偉大,可以打敗現實。
這次回程,我小心地和她談起結婚。她一路興奮地和我說:她的表姐結婚婚車用的都是保時捷,她結婚的時候也要租;她的小學同學結婚在某某酒店,她也要舉行那么浪漫的婚禮;她鄰居的婚紗好好看,她也要去定制······聽她訴說著對美好婚禮的幻想,我摸了摸口袋的硬幣,我知道作為男人,此刻不應該表達個人的為難。
可是,自卑的內心讓我滿腔憤怒。回想起畢業的時候,我拿到了10000元的offer。那時候,在村子里我已經算是最優秀的知識分子了,我爸媽都以我為傲。這些年,我也一直勤勤懇懇的努力著,可是,面對30萬彩禮的時候,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辦?
玉茗說故事,說的是我的故事、你的故事和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