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里有很多很多美到窒息的畫面,唯喜歡這一幀,“我來見你了。”他千辛萬苦,穿越時空,她心有靈犀,一路狂奔,只為了這一刻,我來見你了。我們之間,沒有千山萬水,沒有時間的阻礙,在日落未落的時刻,天邊的紅云做證,我來見過你,你來見過我,我想告訴你我的名字,可我更想告訴你,我喜歡你。
我們交換過靈魂。
我走過你走過的路,做過你做過的事,與你的朋友玩成一片,與你分享生活中的點滴。這世界上再沒有一個人,曾與我的心如此緊緊相依,讓我如此信任如此迫切的想要分享我的一切。
于是,三葉去了東京,而瀧去了系守。
在一片廢墟里,瀧才恍然,他們的距離不是空間,而是時間,是生死。他毫不猶豫飲下她的半魂,那是少年才會有的勇氣,沒有瞻前顧后,不會想自己是不是還能夠回來,離開同伴獨自前去的他知道這有多冒險,只是義無反顧。他要救她,也要救更多的人。
好多次我都在想,這不是一個花好月圓的故事。也許故事的最終,她依舊沒有得救,或者她被救了他卻因此消失。心有雜念太看重結局是喜是悲的我,不是這個故事的好觀眾。
這個故事嘲笑了三十歲的我,明明它不是一個謎語,它本來就是一面澄凈的湖,一面留在你在我在他們的心底澄凈無邊的湖,即使后來心底已經廢墟一片,那面湖依然映照著我們最初的樣子,幼稚卻勇敢,害羞卻誠摯。
后來的后來,你忘記了我,我忘記了他,他忘記了她,可是,總有個隱隱的聲音,小聲地堅定地一遍又一遍的呼喊著,我喜歡你,我喜歡你,我喜歡你。。。我曾經那么那么那么的喜歡你,沒有忖度進退,只是想要見到你,想要保護你,想要告訴你你是世界上我最想看見的人。
你曾忘記了什么,你在尋找什么。
有的人記性好,清楚地記得在某一天那個玉樹一樣的少年在陽光下如何虔誠地許諾;有的人記性差,忘記了某一天那個玲瓏的少女在雪地里如何淘氣的擲去一團雪球,可是我們都忘記了我們曾那樣激動地告訴過一個人,我喜歡你。
我只喜歡你。
直到后來的后來的后來,“我喜歡你”碎裂成了心底無邊的廢墟,“我喜歡你”麻木成了手心抹不去的痕跡。
人的心變地空空蕩蕩,灌滿了南來北往的風。
故事的結局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親愛的你,曾忘記了什么,如今又在尋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