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出現的問題基本上都跟分化不良有關,那么,什么是“分化”呢?
自我分化有兩個過程,一是把自我從他人那里分化出來,形象點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生物學的分化--從母親身體里分娩出來,而從此以后,我們便開始了漫長的精神分娩過程。還有一種分化是指分辨理智過程(智力系統)和感受過程(情緒系統)。
一個高度分化者(分化水平高的人)能很好地覺察自己的觀點,有自我感。在家庭中,能分化情緒和理智的人,能堅持自己不被別人的感受所統治,無論是在壓力下還是平靜時,都能有效合作,關心彼此的利益,并保持聯系。
“自我分化”的核心是一個人與父母的關系。
系統式家庭治療的理論與實踐家Bowen用“未解決的情緒依戀”來形容親子之間的那種緊密的、完全共生的、無法分離的低分化的依戀狀態。
家庭中的未解決的情緒依戀的來源往往是:(1)父母自己及其家庭成員遺傳的未解決的依戀程度;(2)父母在婚姻中造就的依戀方式和行為;(3)父母和家庭在生活中的關鍵時期遭受和體驗的焦慮程度,以及對焦慮的解決方式和處理方式。
自我分化程度較低的人的依戀程度是很高的,他們容易在人際交往中出現“融合”的狀態,仿佛他們就是一個共同的自我,分享一個共同的自我界限,在此界限內,個體間沒有顯著的區別,思想、情感甚至身體的疼痛都成為他人的一部分。這樣混淆感受和思想的人則會表現出一個假性自我,不會表達他們的真實觀點和意見。分化水平低的人,處于平靜時,系統功能還可以保持良好,但處于焦慮狀態時,家庭成員間可能退化為自私、相互攻擊和回避,凝聚力和利他能力低下,成員間的合作趨于崩潰。
很多家庭出現麻煩,就是因為界限不清,所有人的關系扭在一起,父母干涉孩子的一切,而孩子也主動或被動地扯進父母的關系沖突中。
在低分化的家庭中,如果父母關系不成熟,在他們與孩子的關系中受影響最大的是家庭之中分化水平最不好的那個孩子(與父母關系最親密的孩子)。
分化不良的幾種表現為:過度照顧、黏滯、糾纏、界限不清、過度分化(缺乏情感,比如從小沒有在父母身邊長大的孩子)。在家庭中,對孩子的一切事情都要親力親為,不放心讓孩子自己去操作;限制孩子的行動,擔心意外、危險的發生;甚至有些家長在孩子婚后依然要插手干涉孩子的婚姻生活,導致很多矛盾的產生;也有一些父母,因為種種原因,與孩子感情淡漠,導致孩子長大成人后在人際交往中的冷漠;凡此種種,都是分化不良的結果,長此以往,孩子就無法很好地感知外界,感知他人的內心,無法與他人建立起良好的人際關系。
良好的分化,是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給到孩子最好的禮物,照顧和分離是父母在孩子身上必須完成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