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了股權激勵計劃的模式之后,接下來是制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以及確認相關要素。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主要涉及行權價格、股票來源、時間和條件等問題。
第一:確定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是指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而言,行權價格越高,期權的價值將下降,對激勵對象的吸引力降低,而現有股東所承擔的激勵成本則相對較低;行權價格越低,則股票期權的價值就越高,對激勵對象的激勵性就越大,但意味著股東將來承擔較高的激勵成本。
第二:弄清股票來源。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擬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通過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或回購本公司股份來解決標的股票來源。這里的定向增發在程序上只需要股權激勵計劃獲得中國證監會無異議核準,即獲得定向增發額度。目前創業板無論是股票期權還是限制性股票,無一例外采用了定向增發的方式,主要的原因在于股份回購會增加企業的現會流,影響到日常的經營活動。
第三:規定激勵期限。
同股權激勵相關的期限主要有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行權期。授予日是指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日期,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授權日后,股權激勵進入有效期,股票期權的行權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鎖都必須在有效期內進行。但是股票期權授予之后,一般不能立即行權,會進入一個等待期,《管理辦法》規定,股票期權授予日與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于一年,限制性股票也有類似的鎖定期規定。
第四:明確激勵數量。
確定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時,一般是按照職位來確定相應的授予數量,一般職位相同的,授予數量也應相當。對于職位因素并不明顯的激勵對象,則可考慮其工資水平來分配授予數量。另外,公司也綜合各種因素,可把股權分為職位股、績效股和工齡股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劃分等級和數額。
第五:確定行權條件。
行權條件是指激勵對象對已獲授的股權行權時必須達到或滿足的條件。西方國家由于股權激勵的實踐比較成熟所以擁有較為完善的行權條件體系,既包括了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又有市場占有率、企業創新能力等非財務指標。根據證監會出臺的股權激勵備忘錄1號指出:公司可以每股收益、加權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等為業績指標,還鼓勵公司采用市值指標和行業比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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