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佛學泰斗本煥在上海普濟寺修行時接到母親病重的家信,于是,他急忙趕回家鄉照顧母親。在母親臨終前,本煥按照佛門“右肩載父,左肩載母”的教導,跪在母親床前,抬起袒露的雙肩,形成左右兩個“肩窩”,裝上菜油和燈草芯點燃了,默念起《大悲咒》《心經》《觀音偈》。油燒干了又加,皮肉燒得吱吱作響,他一動不動,淚如泉涌。就這樣點燃身燈為母親祈福,直到母親離開人世。他還曾為母親作了一首詩:“死別誠難忍,生離實亦傷。子出山關外,母憶在他鄉。日夜心相隨,流淚數千行。如猿泣愛子,寸寸斷肝腸。”
這就是流傳甚廣的“燃身燈送母”,是我迄今為止所讀過聽過的最為感人的送終盡孝的故事。“慈母手中線,游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古往今來,孟郊的這首《游子吟》婦孺皆知,耳熟能詳。但在現實中,“兒行千里母擔憂,母走千里兒不愁”;“只見母憐兒,不見兒憐母”;“長大娶得妻,卻嫌父母丑”;“有了直抱的娘,忘了橫抱的娘”等現象卻屢見不鮮。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對父母有孝心的人在其他方面也一定會有善舉。相反,一個不孝敬父母的孩子好不到哪里去,一個不遵從孝道的人也不可能有大的作為。
鄭板橋說:“敬老如敬子。”這真是一個非常好的提示。《長阿含經·善生經》寫道:“夫為人子,當以五事敬順父母。云何為五?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意思就是開示我們,作為子女,應當從五個方面尊敬孝順父母。哪五個方面呢?一是供奉贍養不能使父母有所缺乏;二是做事之前先稟告父母;三是對父母做的事情應當順從;四是對父母正確的命令不要違抗;五是不要使父母正當的事業后繼無人。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人生的悔恨,莫過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