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網易新聞推送很多,其實這條才是最應該引人關注的
每天房產消息那么多,哪里的房價有漲了,哪里又出臺刺激政策了。可是有一個根本問題,就是“土地使用期滿,會發生什么”。也許有人回避,不想談,也許更多的人在想,七十年吶,現在操什么心。
可是新聞中涉及到的溫州這六百套房產,土地使用期是二十年,一下子就讓這個拖延的的問題直接端上了臺面。物權法中的“自動續期”,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如果是有償的,這個錢要怎么算,然后面對著可能還沒有還完房貸的老百姓說,你還要再掏一大筆錢?
誰都明白,房子是要折舊貶值的,而土地是在升值的。可是要是有人告訴你,賴以支持房價升值的土地,到期要花錢續費的哦,那么要不要算算這個增值預期,和未來續費之間,孰高孰低?再結合呼之欲出的房產稅,所有權和使用權真的要好好說個清楚了。這個事關每個在這片土地上的人,而且是名義上本該擁有土地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