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夢想擁有偉大的人生,卻為什么只能過平凡的生活

高更自畫像

對這個問題,100年前,

毛姆作出了極其精彩的回答

每個人都渴望擁有不平凡的人生。

但幾乎每個人,卻不得不被平凡的現實所“囚禁”。

為什么我們夢想擁有偉大的人生,卻實際上過著如此平凡的生活?

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精彩的答案。

毛姆有好幾部小說是在探討“人生應該怎么過”這一宏大話題的,比如《人性的枷鎖》、《月亮與六便士》、《刀鋒》。他70歲時寫作的《刀鋒》,講述一個20幾歲的美國青年拉里,如何在周圍人的驚詫與不解中逆時代潮流而動,過起了一種的“自暴自棄”式生活,結果卻擁有了幸福一生。(前幾天我就此寫的一篇文章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反響,有興趣可點看文末“閱讀原文”)

而毛姆最知名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寫作于40歲左右時,據今已經100年了。但他涉及的主題是超越時間的——是抬頭看月亮,還是低頭撿六便士?前者代表擁抱內心夢想的人生,后者代表向現實低頭的人生。小說是以畫家高更為原型創作的,描述的是一位證券經紀人,事業有成,家庭美滿,生活穩定且蒸蒸日上,突然在40歲那年,拋家棄子,不辭而別,離家出走,從此隱姓埋名過另外一種生活,狂奔在成為一名畫家的路上。

光是這樣一個主題,就讓多少苦悶的中青年,看到人生的另外一種可能性——拋棄沉悶無聊的現實生活,大膽開拓人生新路,抵達內心真正夢想的人生壯麗風景。

但是,且慢。

與其說毛姆是在探討“向現實妥協還是向夢想勇敢邁進”,還不如說,他是在講述“平凡人生”與“偉大人生”的差異。或許意在告訴你一個客觀現實——你為什么無法擁抱偉大的人生。

為什么?很簡單:因為你我不是天才。因為你我不夠瘋狂。

只有瘋狂的天才才冒得起天下之大不韙,不受世間常理局限,敢拿自己的命運擲骰子,并承擔極端的后果。

而如你我這種冷靜多慮的平凡人,則大抵只能享平常福,并且被平常生活中的規則所桎梏。

毛姆并沒有詳盡記述主角思特里克蘭德的完整人生,他只是對思特里克蘭德作為一名證券經紀人所擁有的中產階級人生進行了幾筆粗描后,便筆鋒一轉,寫他棄家出走之后的事。

你可以從這樣的文字中讀到這位中產“出走”的某種必然性。

這種生活模式給人以安詳親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條平靜的小河,蜿蜒流過綠茸茸的牧場,與郁郁的樹蔭交相掩映,直到最后瀉入煙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卻總是那么平靜,總是沉默無語、不動聲色,你會突然感到一種莫名恐懼。

大多數人這樣度過一生好像欠缺點什么。我承認這種生活的社會價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卻有一種強烈的愿望,渴望一種更狂放不羈的旅途。

毛姆讓你從思特里克蘭德的生命突然轉變里看到:從平凡人生,突然切換至偉大人生,到底是怎樣的體驗。然后你可以自己掂量,你是適合過平凡生活,還是適合為偉大獻身。

對于我們那急于擺脫的有些可悲的生活,毛姆犀利的筆還作過如下描述:

有些人的生活只是社會有機體的一部分,他們只能生活在這個有機體內,也只有依靠它而生活,這種人總是給人以虛幻的感覺。他們有如體內的細胞,是身體所絕不能缺少的,但是只要他們健康存在一天,就被吞沒在一個重大的整體里。

是的,思特里克蘭德擺脫的正是“被吞沒在一個重大的整體里”的生活,使自己變成一個孤絕的自由個體。

這個整體有自己的集體智慧,諸如:

人應該追求物質上不斷更加富足的穩健生活。為自己,也為身邊的人。

人應該積極承擔家庭責任,扮演好自己的社會角色。對與自己有親近關系的人負責。

人應該融入自己周圍生活的圈子,與他們保持一致。

所以當思特里克蘭德由一個完全符合以上集體智慧標準的中產者,突然離家出走不知所蹤時,極富集體智慧的人立馬想到的是:他一定和自己的小情人私奔了。

很簡單,厭惡單調重復的日常生活,去私奔,去追逐性愛的自由,也是平凡生活所引發的一種普遍動機。

而當人們終于相信思特里克蘭德出走的確只是為了想要去實現當畫家的人生夢想時,人們更是不理解他這堪稱荒唐的行徑了:一個毫無藝術天份和文學素養的人,已屆中年,放著大好職業前途和幸福美好的家庭于不顧,為了不切實際的夢想去發瘋。

他的夫人還通情達理地表示:“他愛好畫畫,想當畫家,為什么一定要離家出走呢,我會非常支持他的愛好呀,他可以利用業余時間拾起這個愛好呀。”

你看,當你擁有一份“荒唐”夢想的時候,你需要接受如此多合情合理的拷問。

你的行為必須被人理解,必須“正當”必須“合理”,如果你是個擁有正常心智的人,你的生命就會翻騰于各種人之常情的漩渦中。文明社會就是這樣消磨你的心智。

但是,思特里克蘭德不要這種正常心智,他說:去你媽的,正常生活。

他在離家出走跑到巴黎“隱居”后,他的夫人派出的一位朋友找到了他,并且有了下面一番對話,由此你可以看到他的決絕:

——你老婆,你還愛她嗎?

——一點也不愛了。

——你得想想你的孩子!

——他們已經享受過不少年舒服日子了。

——你難道不喜歡你的孩子嗎?

——孩子小的時候確實喜歡他們,可現在他們長大了,我對他們沒有什么特殊感情了。

——你簡直太沒人性了!

——我就是這樣的。

——你一點也不覺得害臊嗎?

——我不害臊。

——那么你到底是為什么離開她的?

——我要畫畫兒。

——可是你已經四十了!

——正因為這個我才想,如果現在再不開始就太晚了。

——你如果最多只能成為一個三流畫家……

——你他媽真是個傻瓜。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兒。我由不了自己。一個人要是掉進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無關緊要的,反正他得掙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這真是一個被魔鬼附了體的人。他給人突出的印象是:“失了良心”。

而良心和道德,是一個擁有正常心智和社會人格的人的底線。

關于良心,毛姆是這樣看的:

我把良心看作是一個人心靈中的衛兵,社會為要存在下去制訂出一套禮規全靠它來監督執行。……它逼迫著每一個人把社會利益置于個人之上。它是把個人拘系于整體的一條牢固的鏈條。人們說服自己,相信某種利益大于個人利益,甘心為它效勞,結果淪為這個主子的奴隸。

而思特里克蘭德,他被魔鬼附了身,被一種看起來遠超出他本人的神秘力量所擊中,具有了盲信者的直截了當和使徒的狂熱不羈。他對于自己的無良似乎一點也不在乎,別人的意見對他是毫無影響的。我們大多數人所共有的那些感情在他身上都不存在。

多年以后,談起被自己拋棄的過去生活,思特里克蘭德說:

我不想過去,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現在。

他在巴黎得重病期間一位朋友的妻子照顧他,后來愛上了他,他也“順其自然”地背叛了這位朋友,和他的妻子好上了。更要命的是,不久后,朋友的妻子因忍受不了跟他在一起又被冷落的生活(其實就是因為兩個人不在同一頻道上)而自殺身亡。談起這段孽緣,談起那個女人不幸的死因,他也是輕飄飄地說:

男人的靈魂在宇宙最遙遠的地方遨游,女人卻想把它禁錮在家庭收支的賬簿里。

毛姆筆下這個毅然決然脫離原來生活的良心喪失者,這個夢想的“盲信者”,五年以后,就在新的生活中與原來判若兩人。

我上次見到他,他修飾得整齊干凈,可看上去卻不很自在,現在他邋里邋遢,神態卻非常自然。

他身體瘦得只剩了皮包骨頭,衣服破破爛爛,兩只手不很干凈,指甲很長,除了皮就是骨頭,顯得大而有力,我卻不記得過去他的手形曾經這么完美過。他坐在那里下棋,身體里仿佛蘊藏著一股無比的力量。

他從不講究舒適,這真是他奇怪的個性。我從來沒有見過哪個人這么不關心周圍的生活環境的。

他從來不說一句喪氣話,就是在弄不到錢吃飯的時候,他也仍然像蛐蛐一樣歡蹦亂跳。

對于名和利他都無動于衷。我們大多數人都受不住各種引誘,總要對世俗人情做一些讓步。你卻無法贊揚思特里克蘭德抵拒得住這些誘惑。因為對他來說,這種誘惑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腦子里從來沒有想到要做任何妥協、讓步。他住在巴黎,比住在底比斯沙漠里的隱士生活還要孤獨。對別人他沒有任何要求,只求人家別打擾他。

至于五年之后,他的畫作給人的感覺,毛姆這樣描述道:

思特里克蘭德在有形的事物上模模糊糊地看到某種精神意義 ,這種意義非常奇異,他只能用很不完善的符號勉強把它表達出來。仿佛是他在宇宙的一片混亂中找到了一個新的圖案,正在笨拙地把它描摹下來。

關于五年前的那場人生出走,思特里克蘭德似乎也贏得了一些理解,當初來到巴黎質問他為何拋棄家庭責任出走的人,現在這樣描述他:

在出生的地方他們好像是過客,這種人在自己的親友中可能終生落落寡合,在他們唯一熟悉的環境里也始終孑身獨處,也許正是在本鄉本土的這種陌生感才逼著他們遠游異鄉,尋找一處永恒定居的寓所。

在巴黎呆了多年之后,思特里克蘭德開始四處漂泊,試圖尋找一處更能帶給他創作靈感的地方。最終,他落腳于塔希提島,一個還保持著原始氣息、未被現代社會同化的與世隔絕之所。他在那里與土著人一起生活,還娶了一位土著女子,照顧他的生活,在那里,他度過了生命最后的幾年,他年僅五十幾歲,便在麻風病的折磨中死去。

在世俗眼光看來,他的自毀式人生選擇終究沒得到好報。但是,他生命的真正精彩,卻全是在人生最后不足20年的時光之中實現的。他臨死之前忍受著病痛折磨創作的壁畫,是他藝術表達的最高實現:

他默默無言地工作著,心里非常清楚,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個機會了。他在創作這些巨畫時也許終于尋找到心靈的平靜,纏繞著他的魔鬼最后被拔除了。他痛苦一生似乎就是為這些壁畫做準備,在圖畫完成時,他那遠離塵囂的受折磨的靈魂也就得到了安息。對于死他毋寧說抱著一種歡迎的態度,因為他一生追求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能夠此生無憾地迎接死亡,這是多么難得的圓滿人生。

他的畫作在生前沒機會得到世人的認可,只有極少數人看到他畫作的巨大藝術價值。在他死后不久,他的畫開始作為天才之作,享譽藝術界。他成為一位身后享有大師之名的畫家。

你也許會說,生前寂寞身后名,究竟有何意義。其實,他畫畫的目的,根本不在于獲得名利,名利不能帶給他幸福,而他的幸福感,在畫畫的過程中,已經高度地體驗到了,那就是他對宇宙的奇特感受和領悟,是他這個個體與無限合而為一的狂喜極樂。他甚至在死前命令人把他剛完成的壁畫付之一炬。因為他覺得他所有的心愿已經完成,沒有必要再保留畫作。

人生最大的幸運,不正在于此嗎?

世界上只有少數人能夠最終達到自己的理想。思特里克蘭德是其中一位。

這部小說中還提到了一個小故事,一位醫學博士出身的著名外科醫生,放棄百萬年薪,在一處窮鄉僻壤,以志愿者的身份奉獻了一生,最后也在貧病交加中死去,他的家人絲毫沒從他身上得到什么益處。他的一生也引起生前好友的唏噓,大家紛紛嘆其不值,認為他在糟蹋自己。

但是,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里,淡泊寧靜,與世無關,這難道是在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100萬,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這一切,取決于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于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么義務,對自己有什么要求。

你夢想擁有偉大的人生,就需要有強大的內心,不被世人的意見所左右,甚至視“人之常情”為無物,自然你的幸福標準也與世人迥異。世人無法忍受的孤獨,正是你的狂歡。世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地獄,卻是你的天堂。

而平凡的生活則給你一種安穩的人生。但你的人性卻無法不遭受桎梏,根本不能奢望完全的自由。

文明某種程度上也是對人的異化。掩藏真實個性的人才能在集體中得以生存,到最后,你也真的變成一個沒有真實個性的人了。

思特里克蘭德的故事,也是一個追求真實活著的男人從文明的異化中逃脫的故事。

他這種人,也只有活成世外高人,才有可能活出內心的天堂。

他所拋下的妻子,是那種典型的入世者。毛姆以一支無情的筆寫到她那極力裝逼的人生:她即使在因遭到拋棄而形成的人生低谷里,也忘不了向身邊的人表白自己的高貴出身,動不動就提起她認識的一些人物,叫你知道她的社會地位一點也沒有降低。“講起她女兒剛剛步入社交界,一參加舞會就應接不暇時,她總是得意地笑了起來。”

思特里克蘭德因為拋棄家庭,那些價值連城的畫作“遺產”,他的親人和子女沒能直接繼承。但他的妻子和孩子還是從他的身后大名里沾了一些光。他那長大后從世俗社會習得生存本領的兒子,以權威專家身份研究其父的藝術風格,僅僅因為他那不容質疑的權威身份——天才的兒子,而不是研究成果本身的價值,他獲得了權威機構的肯定,為他在職場往上爬提供了敲門磚。

想到不得不在裝逼和虛偽的人生里耗盡自己的生命,思特里克蘭德這樣一個自私的人,一個令人生厭的惡魔,還真令你我只有敬佩的份兒。他至少在死前活過。

我們敬佩他,是因為我們沒法成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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